关于对《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工业园区招商融资方案的议案》的 调 查 报 告 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 (2012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8月21日下午,徐正清副主任带队,部分委员和财工委同志参加组成调查组,对《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工业园区招商融资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了调查,并与市经信委、财政局、国资办、城投公司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调查组认为:为实现潜江经济跨越式发展,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市政府采取招商融资建工业园区的办法是积极的,也是可行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把潜江列为湖北冲刺全国百强的“第一方阵”和“三化”协调发展的先行区,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勇争全国百强,建设幸福潜江”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入,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园区的承载能力,而从目前市政府财力来看,去年,一般预算收入12个多亿,今年也只预计在14-15个亿左右,基本上是个“吃饭财政”,而这两年,市政府从有限的财力中已向工业园区投入了4个多亿,如果还要市政府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同时政府直接向银行融资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因此,通过招商融资、引进外资和民间投资来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目前潜江加快发展的一种较好方式。 调查组认为:《议案》中提出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园建园、以土地换资金”的思路,是解决目前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较好途径。市政府通过与中珠集团合作,组建合资公司(市政府占20%的股权,用在中珠的573万股股权担保融资0.4亿元出资,中珠集团占80%的股权,出资1.6亿元,共2个亿作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进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用等值的储备土地交中珠集团办理项目融资,这确实是一种目前加快我市工业园区发展的可行方式。从《议案》中可以看出,市政府在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工作,选择的合作者--中珠集团,有经济实力,有建设经验,与潜江有人脉关系。 同时调查组认为:《议案》所提方案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果五年内完成《议案》中涉及的总投入30多个亿的项目,按议案中提到的每亩100万元计算,市政府要分期分批将储备的土地3000多亩交给中珠集团办理项目融资,且每年要出让600亩左右的土地用来支付项目建设资金,这必将对市城投公司的土地经营带来直接影响;二是如果收储的土地不能及时变现,而中珠集团又不直接接收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市政府无力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将背负项目建设资金120%的负债和工程结算后的长期欠款利息;三是如果前期工程完成后市政府不能及时付现,合资公司将没有能力进行后续项目的建设,可能出现半挪子工程。 根据以上分析,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支持市政府关于工业园区招商融资方案,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实现潜江经济跨越式发展;二是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段制定五年建设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三是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风险可控,市政府要组建强有力的专班,加强对土地收储、工程质量、结算审计和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与银行的有效合作,确保风险的可控;四是要做到依法依规,对合同的起草、履行,土地收挂,工程结算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