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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胡祠堂改造市规划局没有审批,属违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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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3-5-1 16: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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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下岗中心 于 2013-5-1 16:34 编辑

200853hpk1mb804qjdqdb8.jpg
该项目到目前还在施工,因为开发商是荆门市原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系,他们绑架东宝区政府,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拆迁、强行施工,至今没有哪一个部门出来回复。

请问东宝区政府:未经规划审批的的改建项目,为何违法违规向社会公告谎言?

    东宝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说(第01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东宝区胡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继续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为:“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围墙以北、象山一路以南、金虾路以西、象山大道以东。”(详见201295日荆门日报第二版)。
    将未经规划审批的征收范围认定为棚户区,是荆门天下第一大谎言。请问:机关幼儿园、烟草专卖办公大楼、劳服营业大厅、付食品大楼、还有居民住房二层以上八成以下的房屋等都是棚房吗?真正的一层平瓦房(包括极少量危房)只占其征收范围面积很小。
        为何如此谎言会大行道?为何会用公权征收如此高的负价值大大高于其正价性的拆迁建设项目?公告征收认定的根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征条例》)。这是假借《国征条例》之名,行非法征收之实,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行权、商合谋商业开发之实。
        应将胡祠堂房屋拆迁出于商业目的与社会公益目的区别开来,除了公共利益需要之外,政府不应用公权(特别是剥夺公民房屋不动产的征收权)介入商业之用,其他非“公共利益” 房屋拆迁都应转到市场上去。政府应当依法成为政策的制定者、公民财产的保护者、市场的监管者和纠纷的仲裁者,而不是直接参加拆迁的开发商。
       《国征条例》并未将什么“提高城市形象和品味” 、“搞土地收储”等等划入公共利益征收范围。也就是说“形象”、 “品味”、 “土地收储”等与征收无关,与公共利益无关,政府不得用土地储备的名义去征收。更不能出租行政权力为经营活动服务,违法行政搞“化私为公”。
        政府违法行政容易引发群众不满,造成更大社会矛盾。希望东宝人民政府职能不要错位和越位,要强化规划意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切实维护规划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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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3-5-23 15: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胡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荆土网挂2013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荆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6月17日16时整在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 www.jmlr.com)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该宗地属荆门市2011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荆门市象山大道以东、金虾巷路以西、象山一路南侧,拟以地产现状出让,土地面积35014.4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住宅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2%),出让期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1<容积率≤5.71,建筑密度≤37.6%。挂牌起报价17400万元(含土地出让纯收益、土地使用者权益价款、交易费、土地评估费),竞买保证金8700万元,加价幅度15万元。
      该宗地须按计容总建筑面积(除去还建建筑面积)5%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信报箱、垃圾收集点等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并按要求退让建筑红线,其他要求详见荆规条字2013-012。
      二、竞买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成交价款等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及欠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价: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我局网站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成为会员,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请认真阅读《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挂牌出让文件。
      (一) 有意竞买者须在挂牌截止日前,登录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成为会员、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请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在竞买前8天到我局信息中心(华地宾馆11楼)办理CA证书。
      (二)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有意竞买者须持北京CA(数字证书),到农业银行柜台(收款单位:荆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568101040005902)办理数字证书与账号绑定业务后(市内含钟祥、京山、沙洋、屈家岭、东宝、掇刀各农行柜台均可办理),通过我局网上交易系统,在2013年6月17日16时前,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剩余成交价款也须交入该账户。
       (三)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任何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定:该宗地实行全程网上交易,设有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四)在挂牌报价截止时(2013年6月17日16时)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报价最高,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五、现场踏勘:请有意竞买者上网查看或下载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踏勘标的现场,可自行踏勘,也可由我局工作人员陪同踏勘(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竞得人须按《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第十二条的规定持相关资料到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华地宾馆3楼310室)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其他挂牌出让文件。
      如果在使用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刘先生 0724—2371656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陈先生 13597935299
      网上竞买保证金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服务咨询电话:张经理 0724-2341417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17日                                       




胡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

荆土网挂20136


      竞买人必须认可下列条件,并对该宗地出让后可能涉及的有关问题及宗地瑕疵充分调查了解。若有疑问应要求说明清楚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凡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表明对出让文书及标的无疑异。
      一、该宗地属荆门市2011年度城市棚户区旧改项目,位于荆门市象山大道以东、金虾巷路以西、象山一路南侧,拟以地产现状出让,土地面积35014.4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住宅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2%),出让期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1<容积率≤5.71,建筑密度≤37.6%,(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荆规条字2013-012号文)。
      该宗地须按计容总建筑面积(除去还建建筑面积)5%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信报箱、垃圾收集点等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
      二、竞得人应按市城乡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荆规条字2013-012)及批准的方案开发、建设,并无偿退让红线及建筑间距。
      三、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不能按期实施工程开工、竣工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挂牌起报价17400万元(含土地出让纯收益、土地使用者权益价款、交易费、土地评估费),竞买保证金8700万元,加价幅度15万元。
      五、竞买人须与城市旧改项目主体荆门市东宝区城区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东宝旧改办)签订《胡祠堂城市棚户区改造合作协议书》,并与东宝区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东宝区住建局签订《胡祠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目标责任书》,项目前期费用由东宝旧改办负责核实。
      六、竞买人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按《东宝区胡祠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与东宝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一起负责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及还建房屋的处理落实。其房屋拆迁还建及前期实施费用以旧改办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成本为准。
      七、契税、土地年租金等其他税费由国家规定的义务人另行缴纳;水、电开口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费用自理。
      八、本宗地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九、穿越该宗地的管线,由竞得人与管线产权人协商解决,费用自理或自行无偿退让建筑间距。
      十、竞买保证金一经缴纳,视为接受该《挂牌出让条件》及本挂牌出让其他相关规则。在交易过程中如有违约或威胁恐吓、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取消竞买(竞得)资格,并追究违约违规及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成交后2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的,按欠缴额的1‰按日收取违约金(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追究违约责任。
      十二、竞得人应按照《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相关规定,在竞得后10日内(注册新公司的,竞得后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国土局在收到竞得人全部款项和相关资料后,办理《土地使用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该宗土地须同意上述条款并知晓出让相关文件方可。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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