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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城乡建设频道 作者:记者 刘保彬周国强 湖北省蕲春县:未批先建之风滋长引群众不满 ——蕲春县“中轴线”道路项目未批先建涉嫌违规拆迁 近日,记者接到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村群众的举报材料,称蕲春县为修建所谓的“蕲南新城”进行史上最大规模的征地拆迁,要修建一条宽377米的道路(围绕一条77米宽的“中轴线”道路铺开,公路两侧各留150米作为建设新城用地),从漕河镇付畈村向西延伸到管窑镇岚头矶,全长在25公里以上,为此要征地至少900多公顷,而一个县级单位征收如此大面积的土地,百姓却没有看到任何官方的有关批示,蕲春县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大搞征地拆迁,实施“先斩后奏”的手段,公然蔑视国家土地法,当地群众对此极为不满。 记者来到湖北省蕲春县,对群众反映之事进行调查走访。
file:///C:/Users/GUJIAN~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jpg (图为:中轴线道路路基)
群众 在蕲春县十里畈村记者看到,多数村民的住房是三层的小洋楼,而且房屋都显得很新,明显是刚建成使用不久。在村里记者了解到,漕河镇的傅畈村、十里畈村、八斗地村、杨树畈村和冯围村五个村要进行拆迁。十里畈村的一位群众告诉记者说:“我们都不愿意拆,我家的新房子才住了一年啊。” “这里既没有开发区,也没有工业园区,我们都搞不懂建这么宽的路有啥用,有村民去北京告状,可最后都被拦回来了,现在几个村的人都人心惶惶的。” 当记者问及征地和拆迁的安置费时,村民都显得十分气愤,一位老大爷告诉记者说:“这不是征收土地,是没收土地啊!每亩只给1600元的青苗补偿费,征收土地款都没给。之前也没开大会、没公示,政府用‘各个击破’的方法。” “拆迁后政府给我们建了还建房,是24层的楼房,我们都是农民,东西太多不好搬,而且还要交物业费,因此都不愿意住啊!”旁边一位大妈插嘴说道。 记者先后走访了十里畈村、付畈村等几个村子,接触到群众对于征地拆迁建道路之事均表示不赞成甚至是愤怒的情绪。很明显蕲春县政府职能部门并未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没有取得群众的支持,在如此大的“民愤”情绪下进行征地拆迁,难怪惹的百姓怨声不断。 民心不可丧,民意不可违,蕲春县这种明显违背民心民意的非法征地、拆迁的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是什么的态度呢?又是如何进行工作的呢?群众所反映的该工程没有任何批文手续一事又是否属实呢?记者对蕲春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采访。 file:///C:/Users/GUJIAN~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jpg
(图为:还建房现场)
规划局 蕲春县规划局,余局长向记者介绍:“中轴线道路项目征地拆迁是有省厅和市政府同意并批复的,并不是群众所说什么手续都没有。”记者提出看一下相关合法手续时,余局长则始终没能出示,而只是拿出了一份蕲春县的总体规划书。记者又提出看还建房项目的相关手续,余局长表示“都有,但不在局里,可以去承建单位看。”记者问到拆迁户及征收土地面积是多少,余局长告诉记者:“拆迁户数是房管局的事,征地面积是国土局的事。一切相关手续国土局那里都有,你们最好去国土局了解一下。” 国土局 记者来到蕲春县国土局,见到该局余主任,他表示中轴线道路的各项批复都有。”记者等了几个小时终于在国土局看到了一份“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蕲春县2012年度第32次建设用地的函。”(该文件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3日)另外,该局耕保股的余股长又给记者二个用地文件批号为,鄂土资函[2012]2864号、鄂土资函[2012]3411号)。让记者去网上查,但均无查到。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国土局,找到该局耕保股的余股长,表示说根据批号无法查询到相关批文,余股长经过一番查询也无法查到。但他又拿出了一份“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蕲春县2012年度第29次建设用地的函”(该文件的时间是2012年12月14日)给记者看,余股长说:“这份是我刚拿到的,在网上也查不到,可能是网上还没有更新,但绝对是有的。”而对于还建房项目的用地许可等手续,国土局也表示都有,但记者始终没能看到。 项目承建商 无奈之下,记者来到十里畈社区,该区何书记联系人陪记者一同到还建房项目的承建单位—蕲春县国建投资公司,见到了该公司负责还建房项目的高经理,高经理说:“各种手续都有的,可管理档案的人刚刚去工地了,要不你们等一会吧。”记者一直等到下班也没等到人。第二天,记者再到国建投资公司,终于见到了高经理所说的“各种手续”,仅仅是一份《建设项目选址意向书》,记者明确提出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没有。高经理仍信誓旦旦的说“手续都有,但不在公司,可以到政府单位看。”有关单位说手续在承建单位,而承建单位却说在有关部门,这样互相“踢皮球”的手段实在让人气愤,还建房的手续到底有没有,记者始终没能看到相关的合法手续。 建设局 记者来到了蕲春县住建局,在局会议室记者见到了骆局长。记者问到蕲春县中轴线道路项目的情况,骆局长说:“中轴线宽只有35米,控制范围是77米,两边各拆迁150米,是我们县的重点项目。”当记者提出看一下相关批复文件和用地手续时,骆局长显得十分不满,他说:“各种手续我们都有,但我没有提供给你的义务,你们也没有看手续的权利,你又不是纪委。要看让县领导给我联系。” 在宣传部人员的联系下,住建局给记者出示了几份所谓的“道路立项、征地拆迁批复”的文件。而所有的批文都是蕲春县所批复,自批自用。近千亩的土地征用,蕲春县有这个权利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征用一般耕地70公顷,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而蕲春县修建“中轴线”道路的征用土地近千亩可记者并没看到国务院及湖北省的批复。 政府公信力何在? 蕲春县政府职能部门都说具备相关的征地拆迁手续,已经办理了还建房的各种证件,记者也相信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在四天的采访中,记者曾一次次到相关部门去等待,希望看到这些批复文件,能给公众一个合理答案,却一次次失望而回,得到的答案都是手续文件“齐全”,但始终没能看到,也始终无法证实蕲春县中轴线项目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善。但从所提供的两份湖北省厅的批文的时间上,( 2012年11月13日,2912年12月14日)很明显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蕲春县的中轴线项目和还建房项目都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行为。而对于这点,蕲春相关部门人员不表示反对,只是说:“我们现在已经走完合法程序。” 对各部门“踢皮球”的质疑 蕲春县规划局说所有的相关手续都有,但都在承建公司;承建公司信誓旦旦的表示还建房手续齐全,但却只能提供出一份《选址意见书》,国土局所提供的文件批号无法查询到;住建局只给记者提供蕲春县批示的文件;两份湖北省国土厅批文中,所批的用地面积不超过330亩,但记者在现场所看到的拆迁征地面积近千亩,远远超出了湖北省国土厅所批的用地数字。超出省厅批示的这些土地是谁批复的呢?住建局提供的蕲春县的批文更让记者疑惑,难道蕲春县可以对征地进行批复?是谁赋予蕲春县批复征地的权利呢? 记者手记: 在多日的采访中,记者见识到蕲春县相关单位的推诿扯皮“功力”,也见识到一些部门蛮不讲理的工作作风。住建局的一把手局长竟然说出“你不是纪委,我没有义务让你看文件”的嚣张话语,难道只有纪委才有资格让他提供那些本应该向群众公开公示的文件吗?普通公民的权利在他面前就不值一提吗? 蕲春县相关部门表示已经“走完了合法程序”,但现在走完合法程序不代表过去没有进行过违法操作,作为一个县级政府,却无视当地百姓利益,公然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法操作土地,这明显是知法犯法,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且是不是真的走完了相关程序、拿到了合法手续,记者并没有看到有说服力的批示文件。蕲春县相关部门互相扯皮、推诿,踢皮球的背后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目前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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