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汤,男,61岁,湖北红安上新集镇人。2011年11月18日13时许,在上新集镇北岗村张家畈十字路口处,被司机王新刚驾驶的货车撞至重伤。事情发生至今已经一年半,还未得到上新集交警中队的妥善处理,肇事者仍逍遥法外;交警在办理案件时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使得正义无法伸张。
事故发生时,伤者倒在血泊中,而肇事司机逃离现场,驾驶室里另外三人对事故置之不理,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将伤者及时送医。
路人闻声赶来后首先报警,半小时后家属闻讯赶来,交警还未到达现场(事发地点离交警中队,摩托车路程都只需三分钟)。家属将伤者送至镇医院,因伤势过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后转至县医院,因颅内大量出血。当晚又送至武汉同济医院,伤者重度昏迷,面临死亡危险。18日深夜和19日下午,连续进行了两次开颅手术。伤者在重症监护室(ICU)观察了一个多月,才转至过渡病房,但此时伤者还昏迷未醒。(后经鉴定,伤者中度智力损伤,属五级伤残) 这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还存在超员、超载、超速等种种违章行为。但事发后肇事司机王新刚一直未出现,而车主王兴在19日后一直未露面。王兴对伤者家属态度极其恶劣,一度出现盛气凌人、威逼家属的情形,摆出一副可以轻松搞定事情的姿态,“有什么事情,找周警官,我不和你谈”。
家属后多次与上新集镇交警中队周家宏警官及刘建春中队长协商事情的后续处理,但交警中队一直采取偏袒肇事者的态度,对伤者家属冷言冷语、恶语相向,甚至威胁欺诈家属。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交警中队在程序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使得一起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案件,频频发生波折和各种诡异,老百姓被玩弄于鼓掌之间,有冤情不能得到申诉,伤者的公道至今无法讨回。
交警中队与肇事车主穿一条裤子,昭然若揭。他们想采取坑蒙瞒骗和拖延的手段,让伤者家属心理防线崩溃,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龌龊目的。
此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存在种种违法行为,红安县上新集镇交警中队在程序上存在种种违法行为,就是官商勾结才使得一起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事件变得曲折离奇。
1.肇事车辆超载、超速、超员,但交警中队并不把事实传达给伤者家属,有意隐瞒真相。按照程序,交警中队应该将超载、超速、超员的鉴定报告送达当事人,但是上新集中队并未履行程序,而是有意隐瞒。
2.肇事车辆存在违规,肇事司机存在肇事犯罪情形,但上新集交警中队并没有依法立案侦查。存在严重的包庇行为。
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责任认定书应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10至15天之内做出并送达当事人。但一年半过去了,责任认定书仍未送达当事人。上新集镇交警中队严重渎职、违法。
4.上新集镇交警中队周家宏警官在事件中,拿出一份没有盖章的责任认定书草稿,欺骗家属说这份责任书应该由家属送至红安县交警大队盖章,还说他那里没有权利盖章,你们不盖章那是你们的责任。后经伤者家属了解相关程序,应该为上新集中队出具盖了公章的责任认定书,也就是他们将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推卸给伤者家属,其伎俩低下,表演拙劣。 一起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就是这么被红安县上新集镇交警中队通过种种违法行为,企图篡改事实、遮掩真相、瞒天过海、欺压百姓。对于这种没有天理王法、没有良知人性的交警警官,就要把他们暴露在阳光下晒一晒,让大家看清这群社会毒瘤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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