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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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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国际小区,合同注明2011年12月31日交房,延期至2012年3月交房,业主都是善良的小市民,对开发商此行为,宽容待之。
验房时,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上述费用,我等小民依然宽容待之。
交清所有房款和附加款项,以为可以顺利拿到钥匙,没想到,物业公司又设置一槛,物业按照上面的明细给算下来,还要交6000多,才能完成钥匙的交接。
我就不明白了,我们买的是房子,房款付清,开发商不管不顾文件精神,强制收取各类费用5000多,我们也交清了,为什么我们还是拿不到自家房子的钥匙?
物业凭什么收取这些费用?这些费用的收取以什么为标准?东江国际啥都没有,什么保安门卫,我是没有看到,而物业费1.2元/M2,他们给了业主1.2元/M2的服务吗?
还有,房子在未领钥匙、领了钥匙但是空置期间、入住以后,这三个期间段都应该按全额收取物业费吗?这个标准也是鄂州才有的?据说我同事在黄石、武汉买的房,空置的时候按半价收取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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