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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被指冒名领取土地补偿款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全起锋)没有征得村民同意,冒名与镇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汪仁镇王贵村村委会套取拆迁补偿款4万元,截留他用。
王贵村大王贵湾有一间公共房屋,常年由刘福英、王花香两位60多岁的婆婆看守。2007年,开发区建设大棋路,这间公共房屋被征用。当年9月5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镇政府赔偿该湾5万元补偿款。当日上午,5万元钱打到了刘福英的银行存折里。
前天,刘福英告诉记者,拿到补偿款后,该湾另择地基兴建了一间公共房屋,至今还欠下1.2万元工钱。但近来,有人跟她说当年镇政府实际补偿款为9万元,协议书是她、王花香、王一甲3个经办人签订的。而他们说只需要5万元,其余4万元交给村委会了。这件事情让他们很郁闷,因为他们根本就没签协议。
王花香婆婆说:有人说他们贪了4万元钱。他们到镇财政所去查看,发现政府的确赔偿了9万元,可那4万元钱是村委会假冒他们3人签名拿走的补偿款。昨天,村支书还给他们出示了这份假协议,上面居然还有他们3人按的“手印”。
当着这3个人的面,王贵村党支部代理书记冯光强解释说:“那时,村里很穷,各个小组的道路不通;七八个老干部的退休工资一直没有支付。征得上级有关领导同意,我们就以大王贵湾公共房屋拆迁的名义,争取4万元补偿款,用于解决村委会临时经济困难。”3个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冒签的?此程序是否合法?冯书记没有回答。
4日,记者咨询了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新胜,他称村委会拿走4万元补偿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该归还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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