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返回列表
查看: 1848|回复: 0

民政部门办低保需要买房,慈善总会说没低保就不救助

[复制链接]

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6-13 13:27:00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
投诉行业: -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我户口在武汉市人才市场,属于武汉是集体户口。由于患重病尿毒症,已经近三年没有工作,目前每个月治病等固定开支在3000左右,病后还有一小孩,目前花光所有积蓄,走投无路想让政府给办理低保。民政厅及民政部门答复我需要购买30万以上的房子才能享受低保,因为政策规定要有房子——新房子或者旧房子,(城中旧房子拆迁岂不是要赔偿一套或者几套新房吗?)所以建议我买房,否则不办理低保,请问没房子的岂不是办不了低保?我又找慈善总会解决大病救助问题,他们更干脆,民政部门不帮助他们也不帮助。难道慈善总会就没有独立性吗?他们都很有道理,政策规定。物品箱知道这些部门要人做事是为什么?不就是起监督和为人民服务的吗、?走头无路,又没有陈水总那勇气,请求媒体发扬职业道德给予关注,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