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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某来电咨询:
我是某公司驾驶员,公司安排我完成出车任务。但我发现公司让我驾驶的货车为拼装车,于是我便以上路不安全为由拒绝出车。公司于是以我不服从统一调度、拒绝正常劳动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就王某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湖北省十佳律师鲍志江。据介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可见,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王某对公司的指令不服从,拒绝驾驶拼装车上路,是依法行事,而不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也是违法的,王某有权要求公司纠正或者赔偿。如果公司不予接受,王某可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假如王某接受公司的指令,驾驶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不但王某本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关领导的指令行为也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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