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阳新讯(记者 程婷)22日,记者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了解到,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已出炉。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可在7月23日至8月12日期间办理续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的大学生及今年的大学新生可在8月15日至9月5日期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每年度的申请额度为3000元至6000元。
符合条件贫困大学生可申请
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校生,大学入学前户籍在阳新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须有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须有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须有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须有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须有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须有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凡符合以上八项条件之一的大学生,即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另外,凡属以下情况的大学生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即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大学新生及在校大学生不得办理贷款。并且,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
分时段受理各乡镇学生申请
据了解,每位学生每年申请额度为3000元至6000元。“学生申请时可按实际学费、住宿费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应缴学费和住宿费部分需‘提现’而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也可避免贷款资金过多给还款带来压力。”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钟建议,他告诉记者,原来,超出额度会留在国家开发银行的个人支付宝内,往年我县有许多学生不会操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今年,县教育局将分时段受理各乡镇新贷学生申请,具体为8月15日、22日、29日受理韦源口、黄颡口、富池、半壁山四镇(场)区的学生申请,8月16日、23日、30日,受理白沙、浮屠、陶港、综合四镇(场)区的学生申请,8月19日、26日及9月2日受理洋港、龙港、军垦、荆头山四镇(场)区的学生申请,8月20日、27日及9月3日受理王英、三溪、兴国、城东四镇(场)区申请,8月21日、20日记9月4日受理木港、枫林、排市三镇申请,9月5日受理各镇(场)区需办贷款学生的申请。
关于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具体情况,可在湖北助学网或阳新教育信息网查询,或电话咨询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14-759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