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白天上午开车从武汉回仙桃,走国道G318省道,在经过武汉蔡甸区朱儒段,本人车子不信,被迎接面而来的货车撞了,,,,,,对面货车在超黄线情况强行超车,付全责.让我签那个责任认定书,我看了没问题,,,然后签了字,居然把那个放车单说都没说就让我签字,并且说快签,签了在看...到今天我在来武汉市蔡甸区朱儒交警分局的时候,办事的左警官说:"这交通事故与交警无关.."当时我就和那警官吵了下,他说我放车单都签了, 难道这是正规交警办事的原则和方式吗??
后来和那个肇事司机在商量车子该怎么办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有个人连续几次问他朱儒怎么走,,,,,,,,我就明白了,肇事司机一个黄陂人,一个朋友问他朱儒怎么走,,,,肇事司机朋友都不认识路,怎么可能在朱儒有朋友呢,即使有朋友,是去找朋友,那为什么不直接问自己的朋友.只有一个可能性,肇事司机那个朋友就是帮忙的朋友,,,而那个朋友是为了答谢武汉市蔡甸区朱儒交警分局左警官的.
我也承认自己马虎了,我认了,,,希望看到帖子的朋友,,,,以后在注意,如果万一出了事故,不要像我这样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