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张祥胜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我国今年经济工作六大任务之一。近段时间,笔者通过对我市镇域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了解,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需避免的几个方面进行了粗浅的思考。
一是避免以盲目的城市化理念替代城镇化理念。城镇化不等于城市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应避免与城市化理念相混淆。城镇化更注重以人为本,更切合社情民意,更突出了镇域经济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位置。在北京等全国特大城市建设进程中,一些周边的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相对滞后。历史经验表明,区域特大城市建设应坚持城镇结合,产城融合,必须坚持以城带镇、以镇带村,走新型城镇化之路。
二是避免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与工业城镇化割据分离。少数乡镇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未能综合考虑城镇化土地、人口、工业等要素综合发展,有的一味追求土地扩张,盲目划地圈地,导致农民失地现象突出,有的则追求城镇人口增长,忽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新的贫困人群,出现了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与工业城镇化割据分离的现象,导致城镇化率、城镇化发展总体水平不高。
三是避免出现“逆城镇化”现象。因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共享不均衡的问题,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有的地方出现了“逆城镇化”现象,很多进城务工者被城镇边缘化,处于城镇与农村的夹缝之中,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或因承受不起城镇相对昂贵的生活成本,因而不得不选择离开城镇到农村生产生活,出现了“逆城镇化”现象,不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作者单位:大冶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