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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门口“看看”尴尬的岂只是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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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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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3-8-8 21: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中,法院判决5子女定期看望老太太,但由于子女与老人有矛盾,根本不执行判决。而后在法官的劝导下,子女们虽然同意回家看看,却只在门口看看,连门都不进。(0805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看完这条消息,笔者心中很不是滋味,法律规定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法院判决5子女定期看望老太太,子女也貌似履行了判决,但是,他们这种履行判决的形式,更加让人伤心。他们只在门口看看,说“看看”应该还不准确,说“瞄瞄”可能更为贴切。这样“瞄瞄”不仅不能慰藉母亲孤独的心,反而会让母亲更加难受,更加孤独!亲情在这里遭遇了尴尬,法律在这里也好象遭遇了尴尬。不知道怎样才能让这个“常回家看看”名副其实起来?这个情形不仅让亲情困惑、法律困惑、法官困惑、法院困惑,也让公众困惑。
常言道:血浓于水,妈妈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字眼,母亲是世界上最亲的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能让母亲与子女变得如此隔膜、如此陌生、如此势同水火?竟让子女连亲情不要,道德不讲,法律也不遵了?子女常年不上母亲的门,任年迈的母亲一人孤独地倚门守望。难道他们能够心安理得?能够毫无牵挂地任母亲独自老去、独自离世吗?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的产生,隔阂的形成可能有诸多的原因,老太太也可能有自己的过错。但是,把五个子女一个个带到这个世界上,又一个个抚养成人,其中付出的艰辛、耗费的心血,那真是不可以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的。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每个为人父母者都应该有着相同的感受,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孩子的生活、孩子的健康、孩子的发展无不每时每刻都记挂在父母的心头。可说以,子女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坎坷都让父母提心吊胆,每一步蹒跚都让父母胆战心惊,直到孩子成家立业父母还是放心不下。这位老太太的五个子女也应该为人父母了,应该体会到母亲的艰辛、理解母亲的深情,即使母亲有千错万错,亲情也应该可以弥合!对自己年迈的母亲这么薄情寡义,难道是要给自己的子女树立一个不孝的榜样,让自己的子女以后依样画葫芦?想来不是吧!
而我们的法律在这里更是尴尬。可以判决、但难以执行,难以执行的法律还是法律吗?我一向认为,法律可以规范社会行为,但是不能规定家庭亲情。法律可以规定子女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但是,不能要求母子情深。母子如果隔膜太重,法律是难以化解的,只有亲情才能融化。所以,世界上的事情,应该是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亲情的归亲情。但我们有些人好象患上了法律依赖症,认为法律能够包医百病,什么事情一出现问题就想着要制订法律,结果法律好订执行难。最后有的法律就成了稻草人看场,把法律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应该说,法律是刚性的社会规范,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其实,社会是有着很强自我调节、自我完善功能的。象这些家庭矛盾、家庭纠纷之类的事大可以交给道德、亲情去调节,这样,既可以避免法律的尴尬,还可以给亲情一个发挥作用的平台。而用亲情弥合的家庭裂痕,家庭才会真正的消除隔阂,重建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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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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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3-8-8 22: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亲情的归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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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竹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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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3-8-9 14: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老太太自己先前丢失了亲情。而且,可能很严重。有可能是老太太咎由自取吧。这件是给人们的启示:不要只顾自己。而抛弃子女的亲情。
幽园叶条条长
玉阶丹点点黄
淑气清韵淡雅
沁人肺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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