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8-14 20:47:29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
- |
投诉行业: |
- |
联系人: |
保护信息 |
身份证号: |
无权查看 |
补充信息: |
隐藏内容 |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
隐藏内容 |
联系电话: |
保护信息 |
湖北省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瞿随长、监管大队大队长王贤明、支部书记戴丽丽,从2007年到现在,利用收取历年城区垃圾清运费的职务便利,胡乱收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公款私存,共贪污挪用公款五百多万,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领导查处,追究违纪人责任,给环卫广大职工讨个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