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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陈先生
性别: 男
联系地址: 金牛镇
联系电话: 15926900735
E-Mail:
主题: 开面条加工厂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证共收取了950元,没有开正规发票,并且想知道办理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
内容: 开面条加工厂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证共收取了950元,没有开正规发票,并且想知道办理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 经查,朱峰反映的面条加工厂系由朋友张家经营,且属于无证经营,反映的950元办证费用系我镇工商部门对其无证经营的罚款,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2013年3月11日,朱峰陪同涨价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缴纳950元罚款,工商部门出具没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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