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 关于网友正义伸张在《湖北荆门医院恶劣现状》一文中反映的情况,我院现将患者付安福在康复医院诊疗及抢救经过公布如下: 患者付安福,男,77岁,于2013年08月09日上午09:30因“咳嗽、咳痰、气喘7天,加重3天”入院。患者既往有多年肺病病史,每日吸烟约40支,持续约40年,近1月余一直在当地接受治疗,近3天精神差,饮食极差。 患者入院后内二科科主任安排陈荆汉医生为其管床医师,管床医师随即查看病人、询问病情,并进行了相关检查。初步诊断: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2.肺部感染。入院后即予告病重,并给予持续心电监护、持续血氧饱和度监测、持续吸氧等治疗。立即安排急查血常规、肾功能、电解质等生化辅检,并由管床医师全程陪同至放射科行肺部CT检查。 09:50管床医师接化验室电话报告患者生化辅检结果危急值:血常规WBC:2.52×109/L↓,中性细胞比率15.1%↓,单核细胞比率48.4%↑,PLT:11×109/L↓,Hb:47g/L↓,肾功能BUN:7.93mmol/L↑,Cr:120.2umol/L↑,电解质提示总钙1.85mmol/L↓。从患者辅检结果分析,患者患有重度贫血、肾功能不全,且血小板数目极低,考虑系感染中毒所致,病情重。 10:00,因患者病情重,管床医师向科主任通报辅检危急值,同时向患者家属解释病情及辅检结果,告知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因病情变化致生命危险,并用“禽流感H7N9、非典SARS”等严重肺疾病举例强调患者病情严重,家属表示理解。管床医师谈话同时下达了告病重通知书,因此时只有患者女婿在场,患者女婿拒绝签字,自诉留待患者女儿来签字,亦未签署谈话记录等其他病历文书。管床医师与患者家属谈话后,在谈话记录及告病重的医疗文书上均明确标注患方拒绝签字,然后根据患者病情安排治疗用药,治疗上予抗炎、止咳、平喘及对症、支持等治疗。 16:50管床医师查房看病人,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双肺呼吸音粗糙,双肺可闻及满肺干、湿性啰音,心律齐,未及杂音。患者诉自觉咽部干燥,痰不易咳出,治疗上加用氨溴索化痰。 17:10患者辅检结果回报,提示肝功能基本正常,血沉153mm/hr↑。管床医师至病房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辅检结果:血沉检查结果明显增快,并再次向家属强调患者病情严重。患者诉自觉心慌,查体听诊心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明显病理性杂音。拟行床边心电图检查。 17:30管床医师至病房完成床边心电图检查,心电图提示窦性心动过速,各导联显著ST压低。考虑患者患有冠心病,心功能差。管床医师在病房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心电图检查结果,强调患者心肌缺血严重、心功能差,并告知拟辅检心肌酶谱等检查并复查相关生化了解病情变化。 17:40管床医师安排患者辅检复查,并将相关病情向科主任汇报请主任查房,科主任至病房查看病人。随后患者家属至医生办公室询问“患者现在病情应该如何治疗”,管床医师向患者家属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并强调患者年纪大,各器官功能差,病情严重,随时可能因病情变化导致生命危险。 17:50科主任再次查房看病人后,与患者家属谈话,向患者家属告知患者目前病情危重。 18:00患者心率不稳定,波动于60-110bpm之间,患者自觉心慌不适,血氧饱和度亦波动较大,患者病情极不稳定,科主任立即主持抢救。经与患者家属沟通病情,患者家属表示同意必要时行气管插管等抢救,管床医师立即安排相关抢救措施。 18:30患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失去意识,科主任、管床医师和夜班医生立即轮流给予持续胸外心脏按压术,并给予持续面罩加压给氧,通知麻醉科医师行气管插管,给予相关抢救药物,患者神志无恢复,部分时段自主心跳及自主呼吸曾有恢复,但不持久,抢救持续至21:25,心电图仍提示无心电活动,患者无自主呼吸。科主任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家属表示理解并同意停止抢救,患者于21:25宣告临床死亡。 患者死亡原因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感染中毒性休克、冠心病,心力衰竭并呼吸衰竭死亡。由于患者年老体弱,器官储备功能差,因感染诱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我院对付安福的抢救过程,符合医疗核心制度中危重病人的抢救制度,无处理不当之处。患者家属如有异议,建议向荆门市医学会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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