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上午8时至10时40分,在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金堡村dang支部村委会,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贾宏伟2小时40分,并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抢走他人私人财产未归还。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9月7日晚7时30分左右,本人(贾宏伟,电话:13775664022)接到一个自称是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董某的电话,因当时本人在外吃饭,环境嘈杂,夹杂方言,董某来电大意是:他开办蛇厂,之前因为噪音死过一批,最近附近又要施工有噪音,想让我过去看看,当时我想,过去看看可以,顺便买2条回家泡酒,在了解下他养蛇的经历,另外再帮助他看看销路。随后我说,明天(8日)没有时间,家中有事,他说,比较急,你明天就得来,我说,我没有车,他说安排车来高港区接我。
9月8日早晨不到8点,我被一辆出租车接到泰兴市黄桥镇金堡村,进入村大院我看见,院子里面有4、50人,不知道是干什么。我就直径通过月亮门走到后院,院子里4、5人,我就问,董老板在吗?他们说,不在。我说,帮助我联系看看,去哪里了,让他回来,我看看蛇。院子里的人就联系董老板,我就坐在小凳子上,他们剥花生。期间,我看到,他们在和院子外面的人在争论什么,因为是方言,我听不董,就一直没有说话。
而此时,后院稍微年轻点的女子把月亮门关上锁了起来。几分钟后,被一个穿绿色上衣的老汉一脚踹开,身后跟进几十号人,他们叽叽喳喳的说些什么。这时,一名身穿警服的人民警察也进来了,当时我就坐在小凳子上。突然间,人群中有几个人指着我说,就是他刚才摄像了,随后一伙人上来就抢我的包,还有一伙人强制性的拉我起来,连推带搡的拉我走,我说,你们想干嘛?他们说,你是不是记者,我说不是,我是来看蛇的,现在董老板不在,我就在等,说话间,就来到了金堡村dang支部村委会办公室。
到了办公室,他们大约5、6个人问我的身份,我还是重复刚才的话,我说,我犯错误了,可以到派出所警察解决,或者是镇上。这时,有人说,黄桥镇党委宣传委员马上来。好吧,我就等。这时,有人说,看住了,别让他跑了。
8点50分,我的电话响了,我刚接通,就被刚才那穿绿色上衣的老汉抢走放在桌子上,此时,电话响了多次,都不让我接听。
9点20分,我被他们几个人叫到隔壁的隔壁的办公室,我进去看屋子很黑,很小。其中,有一个人搬椅子顶在门后,把门顶的死死的,就是加强防范,不让我溜走。我刚想坐下,他们说不许坐,面靠墙站着,几个人铐住我的手,踢我,按住我的头向墙上撞,还问我话,我说这样不方便说话,只能转过来,他们还是不让转,让我面壁,并按住我的头向墙上撞。期间,有人问话,我说,我只能转过来,才能方便说话,靠墙没有办法说。随后,他们就让我交代问题,说的还不行,还让我写,我就先写个名字、住址和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写好后,他们拿走了,几分钟后,有人回来说,再派出所查了,就是他,叫贾宏伟,滨江张爱华的事情,就是他弄的,他们听到这个信息,又是让我站起来,对进行一阵毒打。
打完后,就让我交代问题。让我写在纸上,我先写个有他们抢的字样的材料,他们就撕掉了,让我重新写,反反复复写了几次,凡是有不利于他们的,都不让写。最后,无奈,我只好写,我自己走到村委会,也没有说抢我的包的事情。
全部写好了,他们开始没收我的手机和随身携带的包,他们将我的包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出来,逐个检查,几个人反反复复看我的照相机和摄像机等物品,在检查没有任何金堡村的照片和视频后,他们又把我的照相机里面的内存卡、u盘和录音笔拿走检验。
最后,有个男子说,最后写个材料写好就走,这时,来个女的,给我做询问笔录,笔录和派出所基本模式一样,签字按手印。笔录做好后,有个男子还说,再写个保证书,不要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迫于淫威,我又写个保证不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的保证书。
全部写好后,他们放我走了,我说,我的照相机内存卡、u盘和录音笔什么时候还我,有个男子说,以后还你,让你来拿的时候,你再来。最后,他们还检查我的身上有没有其他物品。
期间,我听见有人管这几个人里面的其中一个叫何主任。他们全程都摄像的。
10点40分,离开小黑屋。从被他们抓到办公室到离开,正好是2小时40分。
出来后,我直接到后院看看老板在不在,董老板回来了,我说,你安排我一个车送我回高港区。随后,他安排个车子送我。离开金堡村5分钟后,我立即拨打泰兴市公安局局长凌玉富的电话,我把我的遭遇向凌局长汇报下,然后我说,我直接到泰兴市公安局报案。然后,我又打电话给泰兴市委宣传部,向相关领导汇报此事。
目前,我精神恍惚,胳膊、大腿和脖子等处疼痛。
在泰兴市公安局我如实的向人民警察汇报我所遇到的遭遇,最后阐明4点要求:
一,请归还属于我的个人物品; 二,几个当事人向我当面赔礼道歉; 三,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查明对方身份,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赔偿我各项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