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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我老公有没有犯重婚罪……”12日上午,大冶罗桥街办37岁的刘女士焦急地致电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咨询。原来,刘女士的老公罗某办了一张假离婚证,然后,长期与情人同居。
刘女士22岁时,嫁给大她两岁的罗某。
据刘女士讲,刚结婚时,家里很穷,她就鼓励罗某到大冶街上摆摊卖水果,做生意。每天从早到晚,他们坚守着小摊,笑迎顾客。在夏天的时候,他们即使渴得嘴唇发裂,也不敢拿一个新鲜的水果吃,他们专挑烂掉的水果吃。几年后,家里积攒了一些钱,罗某就跟着朋友一起炒股,赚了100多万元钱。就在她觉得苦尽甘来的时候,罗某渐渐不回家了。
有一次,刘女士在路上,撞到罗某挽着一个比她年轻约15岁的女孩。
难道罗某像很多“有钱就变坏”的男人一样变心了吗?一直有这个怀疑的刘女士,就跟踪罗某,不久,就证实罗某与这个女孩早已同居。
难道这个女孩不知道罗某是有妇之夫吗?刘女士找这个女孩“谈心”,不料,这个女孩掏出刘女士和罗某的离婚证,说“你们都离婚了,我怎么不能与你前夫在一起?”刘女士拿过来一看,说:“这是假的!”
原来,刘女士和罗某根本没有离婚。罗某为了和这个女孩在一起,办了一张假离婚证给她,让她吃下“定心丸”。
刘女士说,罗某的行为,算不算犯重婚罪?她知道,犯重婚罪的一方在分割家庭财产时,要少得些,而她没有过错,可多得些。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竹永海说,仅凭目前的情况,不能认定罗某犯重婚罪。除非罗某和他情人平日以夫妻相称,他们的邻居和朋友曾听到他们以夫妻相称。当然,不管怎么说,罗某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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