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69号,电话:0711-3223922。 -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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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13-9-24 17: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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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您反应的问题,近日经我局道路运输管理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1.经营鄂州至武昌航海饭店线路的客运企业为万达汽运公司一分公司,该线路没有鄂G14457客车从事客运业务;2.帖中曝光车辆鄂G14457未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3.帖中曝光车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属于甩客行为。此种行为,可以依照规定对企业客运经营者进行处罚;4.鉴于在客运市场存在的甩客经营行为,目前,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客运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窗口单位为民服务质量;5.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客运市场“黑车”违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6.具体投诉,可以联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投诉处理中心0711-3216990据实反映情况。 感谢大家的监督和关注。 鄂州交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第八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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