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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夏俊峰滥施同情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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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3-10-1 14: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5日,轰动一时的夏俊峰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决定称,夏俊峰持刀行凶,致两名城管死亡,一名重伤,对夏俊峰执行死刑。夏俊峰死刑被依法执行后,其家人发布消息,将于10月1日出殡。

对于夏俊峰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其本是沈阳一小商贩,只因在马路上摆摊被城管执法人员查处,稍后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事情本来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在精神完全正常、并无任何证据显示遭到人身威胁的情况下拔刀杀人,导致悲剧的发生,真让人为之感到遗憾和伤感。

按理说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事情到此也算是画上了句号。但令人错愕的是,一些网民却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死刑判决过重。在此我们不妨冷静想想,意识十分清醒,只因一个小小争执就对被害人拔刀相向,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在充分尊重被告人的辩解、上诉权利后法院作出死刑判决,这在程序和法律适用上恐怕没有任何不妥。

至于缘何会产生如此质疑,有网友就曾说道,夏俊峰是家里的顶梁柱,此次判处死刑将会给其家庭带来灾难,让人于心不忍。诚然,这种人道主义关怀值得我们肯定,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因其死亡的两个被害者同样也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也有妻儿要赡养。同样都失去了家庭的顶梁柱,为何单单去为夏俊峰叫屈,而对另外两个家庭却不闻不问呢?

其实,网友之所以会如此,更深层次原因,恐怕还在于双方的身份。一边是执法的城管,一边是被执法的小贩,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小贩确实是处在一个弱势地位。而同情弱者又是国人的思维惯性,何况媒体上还不时爆出城管执法的粗暴,都让人在心理上更倾向于支持夏俊峰。只是若因夏俊峰是“小贩”就想当然地认为其遭了冤屈,这真很难称得上公平。

再进一步来说,法院历时4年之久才作出终审判决,并向公众还原冲突细节,不但表明审理工作的谨慎,还体现出阳光司法的姿态,洋溢着对事实的尊重,这本来很值得称道。现今不分青红皂白就来质疑法院的判决,这样做是不是有着舆论干预司法的嫌疑呢?恐怕如此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相反还可能诱发社会矛盾,成为一些人谋取利益的工具。

当然,生命只有一次,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确实让人伤感,但法治底线更不容僭越,滥施同情只会助长犯罪,成为社会戾气滋生的温床。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关注夏案,与其无理由地质疑法院的死刑判决,倒不如沉下心来想想怎样消除社会上的戾气,探索如何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做到依法办事,这恐怕才是当前最应该做的,也是最能告慰逝者的。(希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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