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李艳芳)18年前,因不希望妻子生孩子,大冶人柯某与妻子离婚。谁知,妻子隐瞒了怀孕的情况,第二年独自生下儿子小陈。如今,小陈认定柯某是自己的生父,一纸诉状将柯某告上法庭,索要17年的抚养费。
柯某是大冶大箕铺镇人,今年已经50岁。1991年8月,柯某与女子倪某经人介绍,谈起恋爱。同年11月7日,两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然而,矛盾很快就出现了。由于柯某是再婚,与倪某结婚前,已抚养了4个小孩,他不同意倪某再生小孩,但倪某却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双方为此感情不和。
1995年6月,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柯某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倪某离婚。随后,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此时,倪某已怀有身孕,但她隐瞒了这一事实。第二年1月,倪某独自生下了儿子小陈。
小陈1岁多时,倪某与现任丈夫陈某学再婚,2人共同将小陈抚养至今。倪某与陈某学生活非常贫寒,两人靠外出打零工为生,还要抚养包括小陈在内的3个子女,赡养3位老人。
早在2000年时,倪某曾带着小陈找过柯某,要求他给付抚养费,但当时柯某一口否认小陈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拒绝给付抚养费。
如今,小陈已经17岁了,他认定柯某是自己的生父,但17年来,他却没有享受过柯某给予的父爱,而他从上小学到高中的教育费、生活费,柯某更是分文未付。今年8月,他一纸诉状,将生父柯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17年抚养费9万元。
8月29日,父子俩在大冶法院对簿公堂,法庭上,柯某仍然否认自己是小陈的生父,但当小陈申请做亲子鉴定时,柯某却拒绝鉴定。
根据小陈的出生时间,法院认为,倪某在与柯某婚姻存续期间已怀孕,而柯某既否认与小陈之间的亲子关系,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推定双方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即柯某为小陈的生父。
由于父子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柯某与倪某离婚后,仍负有抚养小陈的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柯某向小陈支付5万元抚养费。
面对这样的结果,柯某不服,他向市中院提出上诉。这次,他并没有否认与小陈之间的亲子关系,但却提出,小陈的诉讼时效已过,小陈的继父对其有抚养义务等理由,认为法院判自己给付5万元抚养费不当。
市中院审理后,对柯某的上诉理由一一驳回,10月16日,该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昨日,记者获悉,双方均已收到了这份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