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纪德奎 王守玉 [来源]丹江口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3-11-11
11月11日,丹江口市教育局、公安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创建活动,可直接申报十堰市级、湖北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各学校、幼儿园对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进行创建自评,自评合格后,填写“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申报。11月份底,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同时择优向十堰市公安局、教育局推荐十堰市级、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达标等方面的学校,创建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此次活动的开展,以提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中小学生安全自护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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