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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我倒医院去看眼睛,那时我正在上三年级。
医生开完药,我拿上处方签交完费,就上药房取取药,然后回家。
可能对医生开的药处于很大的希望,只要点了这种药,眼睛立马就会好了,走到半路上,我就把手捅在装药的荷包里,还用手指在药瓶子上画画,一不小心,哟吙!一划起克!把眼药瓶子上的那一点点小塞子翘掉了,一小瓶药水都洒到荷包里了,把一小包丸子药也弄湿了,那个黄色的颜色也搞得满荷包都是的,这这这,回克么样跟父母交代呢?还好,医院里开的药方(单)还没有打湿。我记得是六角几分钱。我一摸荷包里还有一些零钱,大约加上分子还剩下七八角钱。我赶忙又跑到药房去,拿出第一次的药方,跟施药员说清白原因,施药的师傅叫我赶快再去交一次费。我又交了一次费,再到药房取取药。这样才好意思回家。父母都不知道这回事。
要是现在啊!那肯定就搞不成。就这一点点眼屎巴巴药,不要你个几十百把块,那才不得下地所以大家都在说:吃的,喝的(酒),看的(看病),都涨了价。
连害病都害不起了!!! 老 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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