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贵宾
鄂赣军区右倾特派员
   
- 积分
- 8303

IP属地: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县
|
假冒记者敲诈分文未得 获刑五年判处罚金五万
2013-11-13 08:48:27 来源: 楚天时报 为偿还巨额债务,一酒业公司经理郭某假冒记者名义敲诈曾经就职的劲牌有限公司。11月8日,大冶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欠债生歹念假冒记者敲诈
郭某现为某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劲牌有限公司担任中层负责人。2012年,因炒期货亏损欠债60万,郭某遂心生歹念,于今年1月假冒记者身份与劲牌公司联系,向该公司敲诈钱财。
郭某在互联网收集7个因“饮酒过量致死”的案例,虚构当事人所饮用的酒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死亡的事实,杜撰“劲牌有限公司虚假注标、非法添加”的文章。2013年1月,为掩饰真实身份,郭某化名“李新”,以南方日报传媒集团二十一世纪网记者的名义,购买的一个武汉的手机号码,向劲牌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中心经理覃某发送短信,称其有一份文件想发送给覃某查看,覃某因负责该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便将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告知了郭某。
以发稿相威胁索要钱财
2月5日,郭某与同学胡某等人在武昌区一网吧用“李新”的身份申请注册电子邮箱,当晚10时许,郭某又用同学胡某的身份证在另一家网吧上网,通过电子邮箱向覃某发送3封电子邮件,包括两篇抹黑劲牌公司及其产品的稿件和一封致信,并在致信中注明“两篇报道计划在2013年3月15日前发布,如有不同意见或协商之处,请短信沟通”,落款为李新,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次日,覃某查看邮件内容后,即向公司领导汇报此事,劲牌公司安排危机处理小组负责人金某处理此事,覃某将金某手机号码通过短信方式告知郭某。
2月25日,郭某开始通过短信与金某联系,指出劲牌有限公司存在隐瞒添加和虚假标注行为,金某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提出稿件存在不实之处,郭某则指责该公司逃避责任,以刊发稿件对该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相威胁,以建立救助基金的名义索要人民币1500万元,金某予以拒绝。
3月4日10时许,郭某以“李新”身份再次向覃某发送电子邮件,内容为之前两篇稿件的融合,同时向金某发送短信,采取威胁手段索要钱财,并主动将索要金额降至800万元,再次遭拒后,又将索要金额降至200万元。其间,劲牌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敲诈钱财未遂获刑5年
3月20日,郭某在鄂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其敲诈钱财的图谋未能得逞。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索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郭某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范绪锴通讯员卢凌云张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