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八镇八角亭大港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S201311043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仁八镇八角亭大港整治项目已由大冶市人民政府以【20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刘仁八镇八角亭大港整治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刘仁八镇八角亭大港整治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渠道清淤整治工程、护砌工程等,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刘仁八镇八角亭村
投资金额:200万元
建设规模:刘仁八镇八角亭大港渠道整治清淤、护砌工程,全长800m
计划工期:120天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一个200万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清淤护砌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0%。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开标及评标期间由检察院派专人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近两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报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4具有省级水利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本项目实行有限投标人制(等于或少于9人),超过9人的,在开标会中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9人参加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特别要求: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取得数字证书,方可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相关规定按《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yggzyjyzx.com:8090/dyhy/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网银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含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为2013年12月03日09时30分,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版)必须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传至指定位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须携带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另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参加开标会的,可以委托本单位交易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须携带身份证、交易员证以及授权委托书。
5.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携带企业CA证书及密码,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通过CA证书及密码解密失败时,投标人可现场提交由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5.5该项目实行《大冶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办法》的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刘仁八镇八角亭大港整治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冶市刘仁八镇
联系人:郑自忠
电 话:1399598610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香天公寓2单元1001、1004室
招标文件制作人:张少兵
联系方式:18986584976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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