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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南山 文 摄)“有商家公然把野鸡摆在店门口叫卖,我知道野鸡不能随便买卖,是受保护动物,实在不应该呀。”日前,有市民反映,在东岳路一家平价商店内,门前的一个笼子里关着几只野鸡当街叫卖。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东岳路东岳花园路段一家平价商店,只见店门前摆放着两个笼子,笼子里面有鸡鸭等,其中有一个笼子内装有3只野鸡。摆放在店门口,自然吸引了不是市民围观。而对于小朋友来说,野鸡更为稀奇。
这到底是不是野鸡呢?记者以购买野鸡为由进入店内,店主热情地表示,这都是正宗野鸡,羽毛颜色鲜艳、尾巴长的是公的。头顶和后颈棕白色,具黑色横斑是母的。“这些野鸡都是别人从山上抓来的,野鸡比家养的鸡营养丰富多些,每只野鸡售价100元。
对此,大冶野生动物保护站艾姓站长表示,野鸡又名雉鸡、环颈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得私自捕捉或饲养,未经许可禁止在市场销售。如需驯养繁殖或销售,必须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视为违法。
艾姓站长同时还表示,市民如果看到在市场上,有人私自销售野鸡等野生保护动物时,应及时向森林公安报警,让野生保护动物早日回到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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