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能艳,身份证号:422432195611105529,电话:13908653325于2009年9月在湖北省广水市以债款抵偿购买了“鑫世纪花园”98套商品房,并将这98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在广水市房管局办理了备案登记。2010年1月,开发商通过模仿本人签名、私刻房管局备案专用章、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手段,在广水市房管局撤销了本人41套房屋的备案登记,用于向社会融资;2010年11月,广水市政府“鑫世纪花园”项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对项目进行帮扶后,在本人完全不知情下又将这98套房屋全部进行了重复变卖。2011年8月,本人向广水市公安局报案,开发商涉嫌私刻国家印章、合同诈骗犯罪,公安机关至今未有任何书面回复;本人又向广水市检察院报案,广水市房管局涉嫌渎职犯罪,市检察院在做了两次笔录后,至今也无任何书面答复。本人认为广水政府不应该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广水公安、检察机关不立案,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阴谋和腐败。期待省检察院为民作主,早日将犯罪嫌疑人和腐败份子绳之以法,“苍蝇老虎”一起打,归还本人的合法财产,正义必能战胜邪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