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站电源接连离奇被盗 “神偷”竟是自家维修工
他们本是负责移动基站的维护工作,却开着公司的工程车,盗窃自家基站电源。作案对他们来说就像上班,根本不用担心被人发觉。自2010年以来,他们几乎偷遍了大冶每个乡镇的移动基站,有的基站接连几次被盗。
大冶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挖出藏身企业中的“内鬼”,破获基站电源被盗案件30余起,涉案价值一百万余元。
蓄电池频频离奇被盗
自2010年起,大冶市公安局陆续开始接到大冶移动公司的报警——大冶地区的移动基站电池组被盗。移动基站内的蓄电池是在电网停电时对通信设备提供不间断供电的设备,一旦被盗或损毁,在遇停电时将造成基站方圆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移动通信中断。电池被盗不仅对企业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也给市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该类案件引起了大冶警方的高度重视。刑侦技术员通过勘察现场发现,类似案件案发地基本位于公路边的移动基站。作案人通过撬门进入基站下方的机房内,盗走电池组。
由于每次都是基站停电之后,需要使用备用电源时,才发现电池组被盗。而此时距离实际被盗时间可能已有好几天,甚至一个多月。所以当警方接到报警来到基站时,现场都已蒙上厚厚一层灰,无法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并且,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了几件怪事。被盗的电池组每组有24个干电池,每次被盗的电池少则半组12个,多则整组24个被盗。每个电池重量约40多斤,就算只偷走12个,也有480斤,而且基站地处偏远,如果嫌疑人没有交通工具,根本不可能将其盗走。然而,在推测案发时间段内,没有任何可疑车辆靠近基站。
同时,在警方的建议下,移动公司对辖区所有的移动基站均安装了红外报警设备。然而犯罪嫌疑人每次都准确地避开报警设施。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警方将此类案件进行了串并侦查。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办案民警认为该系列案件内盗的可能性大,至少是内外勾结作案。可在针对有条件接触移动基站的移动公司员工进行调查时,没有反映出任何可疑情况。由于既没有确凿证据、也没有任何可疑线索,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困局。
线索举报助案件突破
今年大冶警方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大冶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元喜要求刑侦大队对所有未破的积压串案进行认真清理,并分别挂牌督办。
随后,根据分管刑侦副局长张智明的安排,移动公司系列基站被盗案由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辉军带队负责侦办。接手此案后,陈辉军和原来负责侦办此案的还地桥派出所副所长杜志刚,对前期侦查工作认真梳理后,进一步确认该系列案件可能为内盗或内外勾结作案。
展开调查后的第三天,一位移动公司的员工联系上陈辉军。“盗窃基站的人就是原来代维部发电组的组长刘某!”一见面,举报人就开门见山道。举报人说,公司内有人曾反映刘某有参与盗窃基站电池的嫌疑,但刘某却坚决否认,最后公司在2012年初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而且有员工私下反映刘某曾经邀约其他人去盗窃公司的基站电池,但因为怕报复,没有人敢站出来举报。
得到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围绕着刘某开展了工作。然而在民警准备传唤刘某到案时,其家人却说刘某在2012年已经外出打工,具体地址不详。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整个作案过程他一个人肯定无法完成,一定有同伙!”陈辉军分析,刘某的同伙必然是和他关系密切并且信得过的“自己人”。很快,现在仍在移动公司代维部工作的熊某和张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通过一番周密的外部调查之后,11月25日上午8点,专班民警将正准备乘坐工程去上班的二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短时间的狡辩之后,熊某二人交代了在刘某的邀约下,疯狂盗窃移动基站的事实。随后,办案民警又前往还地桥镇,将20岁的原移动公司代维部电工组员工刘某某抓获到案。
维修工开工程车盗窃
42岁的熊某系大冶金湖人,和35岁的黄石港人张某一样,都是移动公司代维部的老员工。作为移动公司专门负责移动基站维修部门的员工,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基站的电力保障问题。无论是那个基站出现电力故障,他们就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处置,确保移动网络运行正常。
因为工作单调枯燥,而且经常翻山越岭,自己感觉很辛苦,但是待遇和承包代维工作的负责人比起来缺少的可怜,因而他们工作中存在一些怨气和心态不平衡。
2010年,刘某在一次到基站进行巡检的过程中突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生财之道”,就是直接将基站的电池偷出去卖钱!利用职务之便,他可以随时随地的利用公司的维修工程车大白天的去作案都可以,而且都不用担心被人发觉,因为他们就是维护人员,搬进搬出电池在外人看来就是很正差的维修作业。
说干就干,于是刘某等人救开着公司的车,大摇大摆的用钥匙打开基站的大门,不慌不忙的将基站内的电池组搬到工程车上,然后就近拖到收废站内当废品卖掉。为了掩盖真相,他们还有意的将基站的防盗门撬坏,未造成敲门入室盗窃的现场。
每次公司报案后,他们甚至还带着侦查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公司安装的报警装置,他们更是了然于胸,作案自然也就毫无顾忌。
万元电池组当废品卖
如此这般,每组价值3-5万元的电池组在这群硕鼠的挪移当中,被当做废品以每个150元-200元不等的价格卖掉。每作案一次,他们少则获利两千元,多则五六千元,并当场予以瓜分。
在民警调查期间发现,20岁的刘某某本来和刘某是同湾人,家人委托他带刘某出去工作。结果上班的第一天,他就带着刘某某去将位于还地桥的一个移动基站的电池盗走,并分给刘某某几百元钱的“加班费”。然而,几次之后,害怕被警察抓住的刘某某便主动辞职离开了移动公司代维部。
据调查,自2010年以来,这伙人几乎偷遍了大冶的每个乡镇的移动基站,有的基站甚至是几次被盗,疯狂盗窃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一百万余元。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熊某、张某和刘某某已被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刘某也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正在抓捕当中。
记者 殷乐源 通讯员 万新强 文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