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宝贝上幼儿园的家长请注意啦,昨日,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从2014年开始,黄石五类家庭可为家中上幼儿园的宝贝申请每学年1000元的资助金。 由于学前教育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没有得到有效资助。不少家庭经济困难者就将孩子交给老人带,没有让孩子接受学前教育。从2014年开始,全市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都符合申请条件。但范围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资助对象为五类人群,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资助比例,原则上按在园学生人数的5确定。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黄石市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市教育局表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财政拨付的资金到位后,各幼儿园要将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扣减、挪用、贪污补助金。对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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