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发布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强化离任审计,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生态严重破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现在,对干部“逢离”必审已经形成制度,审计也发现不少问题,但是体现在追责上却是显得不那么有力,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已经离任了,对待审计出的问题,现任领导往往碍于情面,不好追究前任责任;有的老领导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最后也退出领导职务,也不好追责,对待审计出的问题轻轻放下;有的领导干部年轻,本着“爱护”的思想,总是找最低下线、想办法,做最轻处罚;出现了“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相关的责任人也没有追究相应的责任。 审计监督是基础,整改是根本,追责是保证。事实上从严管理是对干部的关心,实事求是,对待审计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不因问题小而不追究”,要做到防小、防初始,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从严处理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对已经离任和退休的领导干部也要严肃处理,不纵容领导干部犯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