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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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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兰震 朱岳鹏)入党不成,便怪罪于村干部,并动手伤人,如此行径,终尝恶果。1月13日,经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被告人余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被告人余勇系武穴市余祥村村民,去年8月12日,余勇在同村村民余某家吃酒席,席间,余勇因其入党的问题与村干部蔡某发生争执,遂在席后与余华、余本木、凯伢(均另案处理)提着装有四把砍刀的渔具袋一起来到村委办公室,质问蔡绪勤为什么不让其入党,蔡某向其解释,余勇不听,并将渔具袋向桌上一扔,说:“这就是我的第二份入党申请书。”说完朝蔡绪勤脸上打一巴掌,要求蔡绪勤将其入党申请书退给他。余华、凯伢从渔具袋里各拿了一把砍刀跟着蔡某去档案室找入党申请书,找寻未果,余勇说:“如果我以前写的申请书不退回来,就按每页五万元赔给我,你要是不给钱就把你沉到塘里去。”后余勇等四人各持一把砍刀带蔡某向村委会旁边的池塘走。见此情形,该村村民小组长余权基上前劝解,被余勇卡住喉咙推开,余权基再行劝说,又被余勇掌掴。
过十分钟左右,被告人余勇的家属、蔡某的家属以及村民都过来劝解,余勇不听,并对蔡说:“我早就要打你了,你老是不让我入党。”说完朝蔡脸部、头部殴打,蔡反抗,在一旁的余华遂拿出携带的匕首朝蔡背部划了一刀。后经旁人劝解,余勇等人离开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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