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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陈珉) 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出台,农村公办中小学免收课本费、住宿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黄石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免收课本费、住宿费,城区公办中小学课本费收费为:1-2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3-6年级70元,7-9年级135元;1-6年级作业本费为每生每学期25元,7-9年级35元。参加黄石市中考的学生需缴纳90元报名考试费。
此外,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据实收取,并定期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根据规定,公办幼儿园按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市二级幼儿园、市三级幼儿园5个等级收取保缴费。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幼儿园城区每生每月收费350元、300元,大冶、阳新城区280元、240元;市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城区为270元、240元、210元,大冶、阳新城区为220元、200元、170元,大冶、阳新乡镇为180元、160元、130元。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物价局备案标准收取,并按规定公示。
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转学或退学的,保育教育费按实际在园天数计算收取。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半月收取;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一个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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