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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鸟版主:您好!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前不久,一网友发帖:关于党校的问题。我作为知情者,并且是你的崇拜者,特向你反映情况如下,并且,相信您 能,也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予以更正的,没必要伤害到党校的相关领导人。
1997年11月28日,由林区党委在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三楼教室召开现场办公会,会议决定:将党校、行政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三校合一,对外三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党校编制的人员工资由财政直接拨付,教师进修学校编制的人员工资由教育局拨付,所有教职工按专业技术职称拿工资,并享受教师的10%工资。后因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一部分职工参照公务员发放工资,一部分职工继续按照专业技术职称发放工资,党校编制的职工取消了10%。
问题出在:“公务员”的津补贴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上,这两种人员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都是工资的一部分,不同的是,“公务员”的津补贴是全额上工资卡;按专业技术职务发放工资的这部分的绩效工资分两部分,60%上工资卡,40%根据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得的原则发放,任何单位即不能节流,也不能另充经费进来发放的,按政策全额发给这部分人员,只是要按考核结果发放而已,扣发肯定是严重违规!这与单位6项目标考核奖完全是两回事,一项是奖励,一项是工资!
本来,2012年度党校校长余军同志知道此事后,勒令更正了的,2013年度就应该按余校长的要求,也就是按政策执行便是。怎么又反水的?问题就出在会议不是民主,而是个别领导发指令,而最后执行的是个别领导的指令,而不是民主意见。
这位校长说:“6个月的目标考核奖的发放标准是:公务员按全额工资标准发放,专业技术人员减掉40%的绩效工资、再减掉10%,按剩下的数作为标准发放(这也还说得过,这部分人的结构工资相对高一些,大部分可以接受,因为,这是单位自筹资金)”,这时候,这位校长又补充一句:“事业单位人员40%的绩效工资不发(也就是扣发被节流给单位了)”。这就是严重违规了,并且下面照此办理了。
鸟版主认为这位网友没表述清楚,贴被屏蔽,您看以上说清楚没,帮我们找下相关领导,讨回我们的合法工资,也算功德无量吧?
至于说该单位领导年终买4万多元的土特产,本人不清楚,也不想管。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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