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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2-17 15: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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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广大读者你好:
我们是河南省夏邑县农民楚长亮、谢新亮、杨长在、杨长后等人,在2000年我们响应政府号召成立农场种植烟叶,我们种植的价值近百万元烟叶交给了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2001年7月这批烟叶经营部与湖北咸丰县政府发生了买卖关系,在时任县长承诺收烟全部付款将这批烟叶买走,转手卖掉烟款全被咸丰县政府挪用至今不还。
由于咸丰县政府乱作为不诚信的侵占行为,致使经营部无法给烟农兑现收烟欠款,经营部业务负责人楚长亮为维护农民的血汗钱向咸丰政府讨债期间,咸丰政府为变相侵占所欠烟款以政府职权指使公、检、法对楚长亮陷害,以“非法经营”罪名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咸丰县法院将楚长亮错判一年半有期徒刑,楚长亮冤案坐牢遭受了精神的摧残身得重病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楚长亮尽职责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何罪之有?出狱后申诉不止,于2009年3月31日湖北省高级法院(2009)鄂刑监一再终字第00007号刑事终审判决,宣告楚长亮无罪。因此给楚长亮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一佰多万元,至今无人赔偿。
烟农为讨要自己的血汗钱与咸丰县政府打官司上方十多年,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了一审、二审、再审的(2013)商民再终字第14号、第15号民事最终判决,判决咸丰县政府偿还烟农的烟款及违约金,烟农多次申请法院执行,咸丰县政府以政府职权不管农民死活,不理党纪国法,对法院最终判决不理不睬,这还算是国家和人民的政府吗?
咸丰县法院为维护咸丰县政府的侵权行为,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2005年8月30日将楚长亮错判一年半有期徒刑。现在咸丰县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咸丰县政府中不依法办案,违背最高法的指示,对被执行人既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又不将老赖上报最高法上网公布,致使老赖至今逍遥法外,而烟农手拿法院判决却一家一家都是被害得家破人亡,找法法不办,访官官不理。
多年来我们拿着法院的最终判决自己的血汗钱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多次进京上访,并信访到湖北省恩施州领导、州中级法院领导,湖北省政府领导、省高级法院领导,上至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最高法院领导,至今咸丰县政府没履行法定义务。我们走投无路。
恳请广大正义的读者与媒体主持公平正义,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维护农民的生命财产,为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司法公正、诚信和谐的国家,为严惩湖北咸丰县政府侵害农民的利益并指使执法部门故意陷害无辜的讨债人,拒不执行法院最终判决的老赖行为,帮我们指条活路吧!
注:本材料全是事实,附有各级法院最终判决书为证。
受害人电话:13037588699.
夏邑县农民:楚长亮、谢新亮
杨长在、杨长后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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