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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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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于湖北武汉,农村户口,在武汉上的大学,研究生,2010年研究生毕业之后去杭州工作了3年,户口和档案也随之到了杭州。2013年考上了武汉市的公务员,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武汉。
如果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等待时间较长且不确定,而目前急于将户口迁入武汉买房,想投靠在武汉的亲朋好友家。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武公办【2012】42号《武汉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迁移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之“被招录为公务员或被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凭《毕业证》,招录文件和工作单位证明,可以在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或亲朋好友家中落户”理解,似乎是符合条件到亲朋好友家中落户的,不知是否理解正确?如果到亲朋好友家落户不符合政策,希望能够指一条明路,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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