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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3-13 09:46:58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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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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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国家信访局舒局长:您好!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07号(原191号)居民李刚。生于1956年8月29日。现居江汉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复兴小区常文里.2012年8月29日国家信访局受理了我户的投诉已2年但至今无结果。省,市信访局也去了N年,又给父母官区委书记李强,区长张俊勇写信(挂号信)并多次请求依法召开听证会或者在百忙之中给我十分钟时间申诉的要求也无回音?为了澄清事实,解决生存问题,我们已心力交碎,不知道现责任单位对我们向上级反映情况转交办理的拆迁还建问题,画圈圈要画到何时?然道非要以这种方式耗死无权无势的我们而使问题不了了之带入坟墓吗?或非理性方式进行上访再制造一次牢狱之灾消亡?
反映的事由内容见2012年8月29日国家信访局受理网,为了澄清事实,解决生存问题,我们已心力交碎,因我户拆迁还建在周开平行政乱作为后又不作为的制导下,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拖了20年得不到澄清和解决,多年多次请求上级政府领导对以上情况依法举行听证会。诚实守信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复查审核认定,按政策给予合理还建和补偿。
江汉区信訪局负责人说,依信访条例规定,主要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不同意,我信訪局也无法举行听证会,我们也无办法,至今无结果。现再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请问区建设局是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就可以随意贱踏国家的法律法规吗?.
             敬 呈                     
              
            地  址:江汉区新华路107号(原191号)李刚       电话:13971467648,邮箱: mbmbrx@126.com 201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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