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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3-17 23: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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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1年2月19日,在湖北省崇阳县工商银行一网点准备存定期存款。银行员工和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员工推销一理财产品,称:年利率5%,每天存一万元,存满三年后,就可以取出了。最高可以存放至十年。2014年3月16日,本人打算将存进的三万元钱取出时,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咸宁中心公司的员工告诉我说:这个钱要在生命人寿公司存满十年才有回报,现在取出,算退保。不但不能去回原来的三万元钱,还要扣将近一千七百元钱。这与原来销售这项理财产品的承诺明显不符。迫于无奈,本人只好退出这个理财产品,被生命人寿公司扣掉将近一千七百元,还要损失原本三年的存款利率。
本人对生命人寿公司严重不满,将继续向12315投诉,要求其退还损失。也希望广大群众再勿亲信其理财产品!!!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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