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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阳新县校车安全管理征求意见会在县教育局召开。会议透露,今年7月底之前,阳新将以镇、区为单位组建校车公司,并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开始运营,到2014年年底前实现我县校车服务全覆盖。
会上,全县各镇(场、区)相关负责人、中心学校校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取了《校车服务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对校车服务公司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和“规定”)。根据方案,我县将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以镇、区为单位组建校车公司(镇区范围小、校车公司难运营的单位,可以由相邻单位的校车公司提供服务),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自然人自愿申报、自主出资、按股份制公司模式进行组建。所有校车公司都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县政府给以适当补贴,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履行监管职能。规定指出,校车服务公司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微利经营”的原则,职能接送规定区域范围内的学生。校车公司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校车服务费,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会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就组建校车公司的目的和意义、时间节点、模式、申报条件(程序)和管理方式这五个当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并就校车管理、收费标准、目前所存在的困难等方面的工作给出了建议。关于校车收费标准问题,后期将有物件部门召开听证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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