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全起锋)自去年底至今,太子镇食品所至少先后没收了3名肉贩从黄石肉联等地购进的猪肉160余公斤。市屠宰办负责人表示:食品所虽然有暂扣权,但无没收处置权。
太子镇五里村村民65岁的李朝日,卖了半辈子猪肉,都是从本镇食品所进货。
今年4月,他发现本镇食品所肉价要比外地高出2.7元,遂改到西塞山区河口镇联海食品有限公司进货。
4日下午3时50分许,李朝日家里来了一群人,强行拿走了他刚从河口镇进回来的猪肉。“我们提供了进货票据,还是被没收了。他们坚称只准到本镇食品所进猪肉。”李朝日说,这群人是本镇食品所的外聘人员,当时总共没收了41.8公斤猪肉,价值635元。
“我们进的肉不准卖,只能不营业。”李朝日已经停业了几天,目前正在找太子食品所讨说法。
和李朝日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五里村的摊贩李向发,去年11月他从黄石双汇集团进购50多公斤猪肉,被食品所没收;五里村的摊贩李海升,去年12月自己养的猪卖完了,到外地进70多公斤猪肉被食品所外聘人员强行拿走。
记者来到了太子镇食品所。食品所徐会计介绍说,太子食品所从本地养殖户收购猪肉的进价是8元一斤,对猪肉进行放水和检疫的成本要1块多,所以卖给摊主的价格是10.3元一斤。“虽然比外地猪贵2.7元,但为了方便监管,防止出现问题猪肉,所以必须按我们的规定来。”
市畜禽屠宰办主任李杰说,太子食品所的做法欠妥,对商贩外购猪肉,先应口头或书面告知,然后进行警告,如仍不奏效,方可实行暂扣,但无权处理,办案权直接归属市屠宰办,“稍后我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