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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晚7时许,杨女士在鄂州市凤凰山庄酒店参加亲戚婚宴,儿子玩亲戚的手机时,不慎将手机丢失。
当晚8时许,杨女士发现儿子把手机弄丢了,马上拨打该手机,但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当时服务员正在上水果盘,亲戚陆续离场,晚上9点左右,酒席就收场了,我留下来一边帮忙收拾东西,一边继续寻找手机。”杨女士说。但酒席收场后,她还是没有找到手机,再次拨打发现手机已关机。
昨日上午,杨女士和家人来到凤凰山庄找经理讨说法。
杨女士认为,手机是在酒店丢失的,酒店应负一定责任,她要求查看神凤凰厅的监控录像,但被工作人员告知厅内没有监控录像,只有大厅才有。
酒店工作人员称,工作人员不会拿走客人的手机,顾客手机遗失与酒店无关,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酒店工作人员捡到遗失的手机,一定会及时归还给失主。
鄂州市思普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曙介绍,酒店是否担责,要看顾客是否与酒店存在约定。顾客如果要求酒店方面保管物品而物品遗失的,酒店方应当承担责任;顾客如果没有要求酒店保管物品而物品遗失的,那么酒店则无需承担责任。
龚曙说,此事中,酒店方没有过错,小孩将亲戚物品遗失,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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