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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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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鄂州市古城南路邱家嘴购得住房一套,该住房建于1998年,住房土地证性质为“出让”,可期限到2015年到期,不久前我听见我们小区有人议论说:该小区当年按国家规定本来要买5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可开发商涂改了申报资料内容,只买了20年。开发商还欺骗业主说只要有房产证,要不要土地证无所谓,所以业主们都被骗了。现在土地证到期了要续证,我们业主不知道我们鄂州市的政策是怎样的,土地每平米是多少钱,这笔钱该由谁来承担。恳请懂政策的好心人给予指点帮助,使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心里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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