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河溶镇郭家场村潘正海,从1998年至2014年任郭家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00多万元,霸占集体林地、林木600余亩,牟利近千万元。违规发包工程给自己的亲友,共10余个项目,牟利近60万元。违规违纪处置集体资源500多亩,使集体资产流失近百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强迫施工方改变土地整治项目,为他个人硬化1公里道路,平整林地40亩(一台挖机、两台推土机施工一个月),侵占土地整治资金100多万元。近三年来,个人用公款吃喝、送礼,共支出30余万元。 下面附潘正海资产明细表: 第一套房产:在上海,价值500万元,2006年全额购买。 第二套房产:在宜昌,价值200万元,2006年全额购买。 第三套房产:在当阳锦绣江南,价值60万元,2000年全额购买。 第四套房产:在郭家场村,价值500万元,2012年新建豪宅占地300平方。 林地、林木:在郭家场村占600余亩 购买货车一台:7万元 农用车一台:7万元 家用轿车:三菱越野车,40万元 新建牛场:造价达200万元,2013年新建未受益。
后附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