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城管执法局滥用执法权,严重干扰公司合法正常经营 2014年3月24日上午9点,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一队10余人,在中队长任志学的带领下,强行闯进襄州区春园东路常春酒店一楼的房之友房产中介公司门店里,不由分说将房之友公司粘贴在门店玻璃橱窗上的房源广告强行铲下,房之友公司员工质问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你们凭什么铲下我们门店里面贴得整整齐齐的房源广告信息?你们的执法依据是什么?”襄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答:“你这是乱贴乱画,违返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管理规定。”后经我公司查证,《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管理规定原文如下: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持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这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不充许商家在自家的门店里面张贴广告,如果说不允许商家在自家的店面里面张贴广告,那商家还如何正常经营?放眼整个襄阳市,又有哪一商家不在自家的门店里张贴广告呢?同时,房产中介公司所从事的就是房源信息中介服务,不允许在自家的门店里张贴房源广告,那房产中介公司如何经营? 据房之友公司调查,在全国,包括首都北京,以及广州、上海、深圳、成都、武汉、福州等这样的一线城市、省会城市,房产中介公司门店张贴房源广告信息都是合法行为并被政府允许的,怎么到了襄阳市襄州区就变成了违法行为呢?这不是滥用城市管理执法权的行为吗?请襄阳市相关部门纠正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滥用城市管理执法权的行为,为广大商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同时,就在房之友门店几步之遥的铁四院小区路上,整天小商贩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十分严重,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却视而不见,据商贩讲每月向襄州区城管交了1000多元的费用,不知道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理念是什么?有无打着城市管理的幌子,进行乱收费、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请相关部门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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