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钟祥市洋梓镇的合法个人经营企业——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于2005年被当地镇政府非法侵占,并于2007年被洋梓镇政府私刻企业公章以镇政府的名义将企业资产转卖给他人。
一枚假章,一张申请,一份协议,政府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偷”走了企业的合法用地和全部资产,并神速而低价地进行了二次转卖。当企业以法自护,将一纸诉状递予当地法院,却苦等九年,未有结果。
今日吐血揭露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其中的蹊跷和冤黑令人发指!
为挽百万拖欠货款,接下濒临破产企业
九十年代,徐明成是襄阳老河口市供销社的一位副主任兼一家企业负责人,在生意上与当时的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有许多往来。2000年,这家乡镇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当时该企业尚拖欠徐明成企业的300多万元货款。政府称:“想要货款你就买下,不买我们就将它破产,破产了你一分钱都要不到了。” 当时,徐明成还在市供销社副主任的位置上,如果300万元的货款流失了,上级会以渎职罪追究他的责任。为了自己的未来,他不得不于2000年8月以917.94万元同资同债的形式合法从当地镇政府购得该企业。
【图片:(2000)07号“关于研究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的会议纪要”】
因市转型求变,政府半路强阻
2004年下半年,徐明成感到汽车市场下行,身在异乡小镇融资困难,加之产品运输成本太高,便意图寻找一家钟祥当地企业进行联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徐将部分资金和不必要的设备迁回襄阳老河口市,并在钟祥市寻找到了一家名为钟祥市郢星金属制品厂的企业,双方就联营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加工特种钢材等项目。不料,2004年11月,正当两家企业履行合同时,洋梓镇政府却半路杀出,强行封锁企业大门,不允许两家企业进行联营。并将徐告上钟祥市人民法院,要求终止企业合作。
当地镇政府的说法是,在徐明成收购原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时,拖欠镇政府的38.44万元财政周转金未还,徐不得与其他企业进行联营合作。而这笔38.44万元的财政周转金,其实是当地镇政府售卖时暂存在徐企业里价值38.44万元的废旧物资而已,并不存在这笔实际欠款。且徐收购公司后洋梓镇镇政府一直没有提出还钱要求。
【图片:关于徐购买时评估的物资登记】
政府的出面横阻,最终导致两家企业的联营协议解除。随后,钟祥市人民法院裁定将徐在钟祥市的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全部房屋、土地及部分设备进行查封,并移交洋梓镇政府保管。尽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多次表示愿意以现金方式支付38.44万元所谓的财政周转金,要求洋梓政府交还被占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但政府处于某种目的拒不同意。
政府暗箱操作,法院审而不判
2005年3月,徐听到一个令他十分震惊的消息,他的企业现在已被其他单位入驻,并开始进行生产。入驻企业就是钟祥市郢星金属制品厂,而允许其入驻的正是洋梓镇人民政府,双方还以协议的形式达成合作。这实际上就是徐的企业,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镇政府暗箱操作,非法二次转卖。徐突然明白,为什么政府非要占有该房产土地,而拒绝他还钱。徐决定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5年4月,徐向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洋梓镇人民政府和钟祥市郢星金属制品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拆除非法安装的一切设备和建筑物,恢复原样。但钟祥市人民法院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徐的诉讼请求,直至徐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出具信函,要求钟祥市人民法院接受此诉讼请求,钟祥市人民法院才正式受理此案。但徐却没有想到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在经过漫长的司法调查程序后,2006年5月20日,徐等来了开庭,尽管证据充分,但结果却令徐再次失望。钟祥市人民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此案涉及关系复杂,需再核实相关证据。
随后的时间里,徐为了打赢官司,开始四处收集更强有力的证据,期望下次开庭时,法院找不到理由拖延,但开庭的时间却始终未至。
镇政府私刻公章,企业土地悄然易主
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徐惊讶地发现:2007年洋梓镇人民政府竟然私刻了一枚“湖北省钟祥汽车钢板弹簧厂”的假印章,并使用这枚印章将徐的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当地镇政府。而这个所谓的“湖北省钟祥汽车钢板弹簧厂”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即便是过去企业的名称也是“湖北省钟祥市汽车钢板弹簧厂”,但这个企业名称却早在1997年变更为“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一个从没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过的企业,不可能具备转让他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资格。且在办理土地过户的登记资料上,只有受让方当时的洋梓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镇长周翠兰的姓名,没有转让方的法人代表姓名,也没有经办人的姓名和委托书,只有一份编号为“0002785”的土地交易成交确认书,而该确认书上的成交金额99.62万元,亦不知交给了谁?
【图片:真印章,,假印章】
【图片:土地交易成交确认书,及申请登记】
面积不实的土地评估,匪夷所思的贱卖价格
在一份2009年6月20日洋梓镇政府(2009)9号的会议纪要上显示,由镇委书记、镇长田鹏主持召开了《关于将原钟祥市汽车钢板弹簧厂整体出售的专题会议》,将徐的企业资产通过政府文件的形式,进行“合理化”转卖给实际已经经营了4年多的钟祥市郢星金属制品厂负责人董恩芳。
【图片:会议纪要】
2009年6月26日,洋梓镇政府与董恩芳签订正式协议,将所谓属于洋梓镇人民政府的“原钟祥市汽车钢板弹簧厂”的企业房屋、土地及设备以50万元的超低价整体出售给董恩芳,且允许董四年内分四次付清。徐明成表示,在9年前他是以900多万元购得该企业,仅房产、土地、新建、维修、装修房屋及在建工程就达400多万元,这其中即使不考虑房产升值等因素,仅土地总价值就远不止50万元。
【图片:协议书】
后来的资料显示,2009年9月8日,董恩芳委托钟祥市兴业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测评的结果是11583.25平米,比原来镇政府卖给徐的14131.06平方米少了2547.81平米。评估的金额是99.62万元,而编号为“0003170”号的土地交易成交确认书上的成交金额是86万,该次土地交易的款项依旧不知交于谁手?
【图:成交确认书】
注销、登记、过户一日完成,企业土地被迅速转卖
依据法律规定,完成土地房产转让行为,需先将登记在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变更到镇政府名下,再从政府名下转卖到董恩芳名下。从企业名下转到镇政府名下,依法是转移登记。然而在2009年9月8日这天,当地登记机关却在没有房屋所有人授权情况下,同意洋梓镇副镇长李永波作为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代理人,将企业房产注销。
【图片:注销文件】
最不可思议的是,就在当天,李永波再次以镇政府分管工业生产负责人身份将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以初始登记的方式登记在镇政府名下。且同在这一天,刚刚办理完房屋初始登记的洋梓镇政府,又与董恩芳签署了房屋买卖契约。随后企业房屋的房产证也交到了董恩芳手上,使用权类型一栏赫然写着“划拨”。
本应作转移登记的事,为什么要做注销登记和初始登记,其中有何隐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权利人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权属登记,一般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或企业向登记机关进行申报,而已经投入使用十几年的旧房屋是没有资格进行所有权初始登记的。
本应进行出让的工业用地,为何是划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且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06]307号通知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董恩芳都无法从洋梓镇政府手中以划拨的方式廉价获得该土地使用权。
一个企业的房产土地所有权从注销、初始登记到转移过户手续全部完成,当地镇政府只用了一天时间,办事效率之快,实在令人震惊。至此,原本属于徐明成的企业资产,被洋梓镇政府从不合理不合法的侵夺演变成了“合理合法”的行政审批。
政府如此胆大妄为,法院为何多年不判
在此案中,洋梓镇政府与钟祥市工商局、房产局、土管部门等相关单位间的关系不免令人遐想,而九年来钟祥市法院一二再地审而不判,更加令人失望。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下面简称规定),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而根据《规定》中第二十三条的表述,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直至九年过去,2014年5月6日,钟祥市人民法院终于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当徐明成准备拿出9年来收集的证据时,对方竟先拿出了他们利用私刻的公章将房屋、土地办理在镇政府和董恩芳名下的证据予以反驳。于是,这些假证反倒成为了徐的最有力证据。但这次,钟祥市人民法院依旧没有当庭宣判,也没有给出择日再审或不宣判的理由。
徐明成说,从2000年接手这家企业,如果这十几年能够健康的发展下去,他的企业或许可以在省内占有一席之地。但这九年过去,企业失去了最好的发展时机。徐的直接经济损失远不止当初的七百多万,如今不仅无法获得损失赔偿,想要恢复自己企业的本来面貌更是无望。
地方政府本该是土地市场的监管者、社会公平的主持者、百姓利益的维护者,现在却公然参与、甚至主导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钟祥市洋梓镇政府私刻企业公章,公开徇私舞弊,肆意玩弄法律,转让企业及公民的合法经营权,处置其资产,请问,政府形象与公信力何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厘清政府与市场界限是应有之义。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法无授权则不许”,政府手中的权力由人民赋予,并且有着严格的使用程度和边界。政府以权越法、以权代法,司法监督的彻底缺位,归根到底是政府自身建设问题。
发生在湖北省钟祥市楚龙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的事件,在时下中国并非个案。2013年数万起政府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暴露,高度警示地方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此外,严格监督和严肃问责必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