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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吼漂流景区无安全保障 游客受伤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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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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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4-6-10 17: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雪莱 于 2014-6-10 17:39 编辑

       6月8日,当事人楚天快报记者黄小姐因工作前往宜昌市兴山朝天吼漂流景区,不幸所乘皮筏翻船,将当事人扣入水下。景区救生员在看到事故之后,要求先付钱再救人,以致黄小姐再次被激流卷走,并多次被撞击。事后,黄小姐到现在,医疗费用已自行支付4400多元,无人负责。景区表示无赔偿先例,但迫于舆论压力,昨天晚上提出等检查报告出来,再商量赔偿。黄小姐同时向宜昌旅游局进行投诉,姓李的工作人员答复,90日内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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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发生过程


       当事人楚天快报记者黄小姐,应随州某旅行社邀请,作为随行记者前往宜昌市兴山县朝天吼漂流景区踩线并作随行报道。漂流之前,当事人严格按照景区要求,穿戴救生衣、头盔、护膝,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景区内购买并穿上专用漂流布鞋。当两人所乘运皮筏漂至第一个急转弯时,所乘皮筏翻船,将当事人扣至水下。由于翻船河段水流湍急,当事人不会游泳,随即被卷入水流中。在此过程中,同船队友蒋超试图拽住被扣在水底的当事人,水流过急且大没有成功。

      同行队友王先生和黎小姐见前方翻船,多次大声呼喊请求河岸边拿着竹竿的救生员求救,沿岸一救生员在本可施救的情况下回答“先付钱买我的瓢,再救人!”,该救生员见二人不掏钱买瓢,看当事人再次被激流卷走未施救。当事人再次被卷入水流中,并被漂流皮筏多次撞击。见当事人体力渐渐不支,王先生跳入水中,拖着皮筏想方设法向当事人靠近,后当事人渐渐被冲至水流平稳区,王用水瓢将皮筏划近随后将当事人拽起,此时距离当事人落水已有五分钟,当事人被水流带行了五百余米,其间经过多个陡坡。

     被救起后,当事人独自一人沿台阶爬上盘山公路,拦停一辆路过旅游大巴,到达漂流出口处,在简单清洗后,自行到景区医务室进行简单处理。

    因疼痛难耐,在当事人的要求下,当日晚八点四十五分,朝天吼景区业务经理覃海将当事人带至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诊断,当事人双臂肘部、尾椎、右肩部、手指手背多处软组织受伤(尤其尾椎,肿胀损伤严重,致当事人无法正常坐立、躺下),所穿戴的衣服、裤子多处破损,专用的漂流布鞋已被水流冲走,佩戴的眼镜已损坏。
  
      9日下午,已离开医院的黄小姐感觉更加疼痛,又来到医院住院,现已自行支付4400元左右,景区并未赔偿。

     朝天吼漂流景区表示这不是工作人员是“附近居民” 并无赔偿先例

     在对救生人员不施救的事件上,漂流景区表示,此人并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而是附近居民。在黄小姐要求景区赔偿时,景区表示,目前无赔偿先例,让黄小姐应去找保险公司。在景区迫于压力的情况下,昨日晚上,来医院表示,待黄小姐检查报告出来后再做商量。并且景区工作人员见当事人(体重105斤,身高1.61米)与同船友蒋超(体重180斤左右,身高1.9米)身高、体重悬殊极大,容易造成翻船,却未作出应有的提醒义务。景区救生员在明可施救的情况下弃当事人于不顾,没有尽到合理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当事人受伤。如果这是“附近居民”,那被水流带动漂了五百米的黄小姐,为何沿途无人施救?

    宜昌市旅游局表示90日内进行答复

   在黄小姐受伤并无人负责的情况下,对宜昌市旅游局进行投诉,李姓工作人员回答,90日内进行答复。这是工作的无效率还是责任的推卸?

   当事人黄小姐现在还在住院观察,称现在还无法躺下,身体疼痛。希望宜昌市兴山县朝天吼漂流景区给予应有的答复,希望相关部门也能给游客一个安全的保障。

    夏季漂流温馨提示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不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做父母须知:太小的孩子不要漂,会游泳也不行。山中河道情况复杂,很多地方都是急流险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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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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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4-6-11 11: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第一,赚钱第二,漂流景区的工作人员对游客的安危置之不理是他们的失职应该受到谴责,黄小姐的医疗费用景区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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