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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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石市 2014-6-19 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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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旅集团营销总监”帖子的回复:
1.神旅集团营销公司人事变动是由于原总经理高开俊自己开办了旅行社,他觉得在集团上班影响自己旅行社经营,所以自愿辞职创业。
2.接任的王石军同志是湖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正适合现在旅游营销向网络电商转型的需要,正是其专业所长;且其原任职集团行政事务部部长,根据集团《工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部长与子公司总经理属于同一薪资层级,不存在提拔情况;王石军同志从林区组织部调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之初,正值申创5A、世界地质公园等国际品牌,跟随领导出差了几次,不存在秘书这个岗位。
3.高峰同志在事企改革之前,任职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天生桥景区总经理,属于领导层。2014年,按照《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各级文件精神,结合神农架实际,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出台了《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事企分开、推进发展方案》(神办发〔2014〕32号)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神旅集团事企分开有关的企业领导管理机制、企业管理人员薪酬、人员分层专兼职机制、反哺保护机制和企业的决策机制等事宜都进行了明确。这次事企改革,集团结构调整取消总经理助理职务,经过党委政府长期考察,该同志从事旅游事业21年,景区管理10年、市场工作10年,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且愿意为神农架旅游事业服务,所以推荐高峰同志任集团公司营销总监、梆鼓演艺公司总经理,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
4. 《事企改革方案》明确规定: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执行机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总经理、总监,由林区党委管理。
同时明确: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控制在所任职企业出资的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或审批;不得到出资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兼职;按照“班子成员,严格审批兼职;中层干部,择优聘用兼职;一般人员,鼓励充分兼职”的原则,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神旅集团人员分层专兼职;根据工作需要,按“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科级干部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选拔优秀人员、经林区党委批准,在副科级干部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选拔优秀人员、经保护区管理局党委批准并报林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均辞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有职务,集团聘用,专职工作,2年内保留身份、级别。副科级以下人员(不含副科级)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兼职人数。
工程总监熊兵、财务总监吴长科愿意辞去保护区基建科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职务,到集团来工作。事企改革前,吴长科同志已经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熊兵同志原任职集团工程管理部部长,事企改革后,经国资部门审核、林区党委政府批准,董事会任命吴长科同志集团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任命熊兵为工程总监、工程部部长。
5.关于天生桥建设与工程问题。天生桥景区由神旅集团2012年收购,控股51%,其它49%是民营成分,所有项目建设通过严格的立项、规划、审批、招投标、审计程序,尤其是该公司有民营成分,审计监控更加严格。神旅集团所有工程都有严格的监管、验收、审计等程序,每年财务经过交叉审计组严格审计。欢迎监督。
6.自从高峰担任营销总监以来,神农架地球村策划营销公司一直在做人员培训、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方案等基础性的工作,仅与高峡平湖游船公司、峡州国旅、金世纪国旅、宜昌运通航空国旅、香港永安旅行社等见面接触洽谈过业务,组织参加了华中博览会、开展了“边边会”产品策划推介、举办了“炎帝祭祀”,期间接触了一些旅行社、媒体,谈话有见证人,不存在“口出狂言,非常高调”。
7.关于旅行社广告补贴问题。集团事企改革到2014年6月18日才聘用所有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副部长以上管理人员,事企改革才初步完成;由于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带来旅游行业的重大转型,神旅集团营销工作必须跟着转型,营销渠道多元化时代到来,形象宣传与产品宣传主导营销,所以党委政府决定调整营销格局,由于2013年签约的广告补贴协议绝大多数都未完成人数、广告投放的要求,2014年集团停止广告补贴政策,但景区门票给予签约旅行社8折优惠和集团15元/人的高额返利。
8.关于高峰形象问题,属于个人问题。中国有句古话:打不打人疼处、笑不笑人丑处,如果拿此作人身攻击,建议考虑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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