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2011|回复: 4

小区停车

[复制链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8

主题

33

帖子

108

积分

下士

Rank: 2

积分
108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4-6-21 10: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管局强调业主停车“先到先停” 车位不得锁定荆楚网-楚天都市报2014-06-21 09:12
[url=]我要分享[/url]
1





近日,记者跟随武汉市房管局验收武汉住宅小区物业整改发现,开发商“卖”地面车位,车主通过停车锁等方式,固定车辆停放现象普遍。

实际上,这是违规行为。武汉房管局物业处昨日明确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地面停车位不允许安装车锁及固定车辆停放,只能“先到先停”。

地面车位普遍有主

王先生家住后湖某小区,2009年开发商卖房多年后,突然又回来开“卖”车位。因担忧私家车无处停放,王先生不得不花钱买下开发商销售的车位,小区300多个地面车位就这样被开发商如数“卖出”。但其合同显示,车位并没有明确权属证件,实际上只是“长租”。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在江城不少小区,都能看到地面车位安置了停车锁,而这些车位的主人,其实都只是一次性交了一笔长期的租金。对于独占小区地面车位的行为,这些车位的主人都有自己的道理——当初我花费数万元甚至10多万元,“买”下来了的车位,自然就应该我来停车。

地面车位属公共资源

这些业主的行为合规吗?小区地面车位可以固定车辆停放吗?



“这种行为违规。”武汉市房管局物业处人士昨日表示,小区地面车位属公共资源,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能固定给某一业主使用。值得注意的是,为规避风险,开发商“卖车位”时在合同上都写明是“长租”。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也有明确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也就是说开发商将车位“长租”后用于指定车辆的停放,同样也属违规。

此外,车位租赁费用,由场地租赁费和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场地租赁费应属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停车“先到先停”

目前,停车难已是武汉诸多小区面临的普遍问题。江夏海上五月花小区,仅因为停车难,其物业投诉量便高居武汉市第一位。

该小区物业部门负责人介绍,小区停车矛盾突出。“业主必须签下免责协议,即支付月租费后,在小区无车位时,只能把车停外面。”

对此,武汉房管局物业处表示,小区地面车位不足,为公平起见,业主停车只能遵守“先到先停”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1

主题

693

帖子

781

积分

上士

Rank: 4

积分
781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4-6-24 15: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二字就解决了???你管我,我买的我就喜欢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27

主题

1250

帖子

1181

积分

少尉

Rank: 5Rank: 5

积分
1181

IP属地:湖北省宜昌市

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4-6-24 17: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的停车费感觉有点小贵
太阳会东升西落,每天都是新的;潮水会潮涨潮落,总是后浪推前浪;人生有生老病死,但不变的是那份信念.a za z za , fighting !!~~~~~ γ^ō^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6

主题

177

帖子

461

积分

中士

Rank: 3Rank: 3

积分
461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4-6-24 18: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小思。 发表于 2014-6-24 15:12
**“违规”。。。。二字就解决了???你管我,我买的我就喜欢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无效,买了也无效,不许专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8

主题

33

帖子

108

积分

下士

Rank: 2

积分
108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4-6-24 22: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地面车位属公共资源,归全体业主所有.就是告诉你在小区地面停车不要钱,你要花钱买车位,我也没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