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位于黄梅镇建陶路紫荆花园西区的居民。2009年我们根据黄梅县房地产管理局鄂梅房预字【2007】008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梅规准C5-2007-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2213200610130101施工许可证,购买了紫荆花园西区共8套 商品房。县房地产管理局下属的黄梅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我们办理了房产证,可是5年来,一直不为我们分割办理国有土地证。经过我们调查办理不了土地证的原因,是因为黄梅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紫荆花园项目的土地证(地号013807155,使用权面积10431.3平方米,使用期限70年,使用权类型:出让)居然属于邢红英个人。相关政府部门为什么为没有土地权属的黄梅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紫荆花园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税费我们早已缴纳,请求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作主,纠正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国土局的政风行风,为我们老百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割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