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 方晨)“不许动,我们是警察!”还没把手缩回,曹某某就被三名便衣警察按倒在地。
2014年5月26日,刚刚出狱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又挤上了麻城市的一辆8路公交车,“上车后,我就往人多的地方挤,寻找作案目标,一位女士扶着把手在走廊过道上站着,背着个白色的女士挎包,我就过去站在她的后面,稍微稳定观察了下,我趁她不注意就顺手把我的薄西服上衣搭在她的包上,我在西服的掩盖下把手伸进那个女的白包里,把拉链拉开了,那个女的还不知道,我正准备偷的时候就被抓了。”坐在班房里的曹某某详细地讲述着他的作案经过。
据悉,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此前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却屡教不改。因为盗窃猖狂,曾经一度被麻城市网友发帖“人肉”而成为“网络名人”,2013年8月份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4年3月刚出狱就又走上“老路”。
检察官提醒,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扒窃行为,无论盗窃数额的多少,一律入刑,所以,市民一旦发现失窃应立即报案,不让犯罪分子有连续作案的可能。同时,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提高安全意识,承公交上下车时,不要抢先拥挤,警惕财物被扒窃;钱包或钱最好装在衣服内兜里;不管车上多拥挤一定要把包放在身前并护好;车转弯、晚上光线不好、上下车拥挤混乱时,要特别注意碰撞你的人及周围紧贴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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