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馒头发糕 今后不准加明矾
违规添加,将一律按最高限从重处罚
(记者 黄妍 通讯员 李军)馒头、发糕等,是人们常吃的面食。过去,人们为了让面食“发”得更快,在制作时常添加明矾。不过,今后这种做法将受到处罚。7月1日起,馒头、发糕等不得违规添加明矾。否则,将一律按最高限从严从重处罚。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自7月1日起,国家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含铝添加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俗称明矾)和硫酸铝铵。
市食药监局要求,餐饮单位在面制品制作中使用膨松剂应做到:一是在制作馒头、发糕等非油炸面制品时,严禁使用明矾和硫酸铝铵,并且需选择配料中不含铝成份的食品添加剂;二是在制作油炸面制品时,应严格控制明矾和硫酸铝铵等含铝食品添加剂用量,不能凭经验随意添加,应使用精密称量工具,并注意混合均匀,防止部分产品铝含量超标;三是优化制作工艺,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膨松剂。
为严厉打击和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膨松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即日起,市食药监局将全面排查经营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
同时,该局将引导餐饮单位尽量使用无铝膨松剂。市民如果发现非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情况,可拨打12331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