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珠驾校学员。于2014年7月5日星期六参加明珠驾校芳草路考场科目三考试。考试过程中,安全员唐翔(安全记录本上写的,不知道是不是。)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无物。通过自己的安全员权利,帮助学员通过考试。放任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员,在直行车道右转通过路口并通过考试。放任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员在十字路口连续变道,骑压道路实线。放任学员在十字路口熄火停车时,挂倒档点火倒车。完全罔顾全车考员与周边行人的生命安全,给周边车辆的行车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安全员在我个人考试过程中,又肆意阻碍正常考试。命令我 直线行驶 科目中靠边停车,将我正常考试成绩判定不及格。面对如此稀烂的驾校考试,我唯有深深的叹息!但我又很不甘心,我很想问问上级领导,你们规定的考试是这样的? 面对学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直行道上右转弯,安全员难道不应该提醒吗?不应该考试不合格吗? 面对学员肆意在十字路口压线变道,倒档点火倒车,难道不应该制止吗? 面对学员驾驶技术不熟练,忘记完成考试科目加减档,安全员允许他一圈又一圈的绕圈,而迟迟不点击 考试完成 ,难道仅仅是因为考官“心存善念”? 面对我正常考试,考官为何又要百般刁难?实在费解! 考试结束后,我当场向考场办公室雷主任与监控室马科长进行投诉,两位领导明察秋毫,当面予以答复,必定辞退此安全员。而对于我的考试成绩,马科长表示,他无能为力,没有相应权利修改,也无法让我重考。我对两位领导的英明公断,十分欣慰,至少还有正义的声音。但同时觉得,作为合法公民的我,也应该享有平等的考试权利吧!不应该由安全员肆意妄为,胡乱操纵考试,就判不及格吧!对于自己的不公,我还能够接受,就当我倒霉。可是安全员肆意放任驾驶技术不过关的学员通过考试,这点我十分愤慨!我觉得,此种行为,会给广大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我应该大声说出来。我仅仅希望父母老少能够平平安安的过马路,保证路上的行人安全,难道这个不应该吗?安全员职位虽然小,但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肆意操纵考试结果,不仅置武汉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同时,也给通过的考试学员生命安全埋下隐患。这样拿到的驾照,能够保证车上家人的生命安全吗? 我真的不知道!
2014年7月5
|